【政策解读】关于《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行政处罚 裁量基准(修订)》的 政策解读
关于《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行政处罚
裁量基准(修订)》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行为,推进生态环境系统依法行政,根据相关规定,参照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修订),为了政策法规的有效性衔接,我局在2021年3月24日印发的《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新环〔2019〕208号)基础上进行了修改。为进一步规范执法,在划分行政处罚事项裁量标准阶次过程中,主要依据违法行为所涉及的管控措施类别、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使用及排污状况、违法次数、企业规模等裁量标准进行划分,划分了多个裁量标准阶次,细化了执法范围,执法过程中有法可依,于法有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相关环保法律法规。
参照的规范性文件:《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修订)。
相关阅读:新乡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的通知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15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