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2月5日拟对弯釜肉业(新乡)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优质肉类蛋白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5年12月5日拟对弯釜肉业(新乡)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优质肉类蛋白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和传真:0373-3670573 通讯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甲2号(邮编45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弯釜肉业(新乡)有限公司 |
年产10万吨优质肉类蛋白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
新乡市原阳县城关镇春和路与文源路(规划道路)西南角 |
河南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16000万元,建设年产10万吨优质肉类蛋白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建成后屠宰生产线年屠宰36000头牛,粗加工生产线年加工10000吨牛肉。 |
1.废气:待宰间恶臭、屠宰间恶臭、污水处理站恶臭生物除臭装置处理;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 2.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屠宰废水、粗加工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排水于厂区总排口排放;纯水制备浓水仅备用电蒸汽发生器启用时产生,收集后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 3.噪声:噪声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4.固废:各类固废收集后妥善处置。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15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