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2月8日拟对辉县市连珠纸业有限公司(原辉县市造纸总厂一分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和传真:0373-3670573 通讯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甲2号(邮编45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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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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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辉县市连珠纸业有限公司 |
辉县市连珠纸业有限公司(原辉县市造纸总厂一分厂)技术改造项目 |
辉县市孟庄镇孟庄村东 |
河南蓝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元,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改建。改建完成后,厂区造纸总产能保持不变。 |
1.废气:对污水处理站集水池、水解酸化池、厌氧配水池、污泥浓缩池加盖封闭集气,污泥间全封闭集气收集后经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简排放。 2.废水:本项目拟对现有无生化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站进行拆除重建,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000m3/d,处理工艺:格栅调节+混凝沉淀+水解酸化+IC厌氧反应+好氧生化+二级沉淀。厂区抄纸白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制浆工序,制浆废水经浆水循环系统部分回用于制浆工序,剩余部分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优先回用于生产,其余部分通过市政管网排至孟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入北堤河。 3.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各类固废收集后妥善处置。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15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