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原阳分局关于2025年12月11日对中新管业有限公司年产60000米预应力混凝土管生产线等两个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原阳分局关于2025年12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11日,我局对中新管业有限公司年产60000米预应力混凝土管生产线等两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原阳分局
关于对中新管业有限公司年产60000米预应力混凝土管生产线建设项目审批申请的批复
原环审〔2025〕17号
中新管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25MA467RA137)关于《中新管业有限公司年产60000米预应力混凝土管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告知承诺制审批的申请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新乡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本项目投料及搅拌废气经集气罩/密闭管道收集后一同经袋式除尘器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筒仓呼吸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由袋式除尘器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水经低氮燃烧器,尾气由1根不低于8m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原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产废水包括设备清洗水、磨头废水、养护废水、车辆清洗废水,设备清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搅拌工序,车辆清洗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养护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搅拌工序,磨头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磨头工序,生产废水均不外排。
3、噪声:高噪声生产设备主要为搅拌站、振动台、磨头机、水压机等,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为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固废为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集粉尘及废钢筋,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及废包装桶。其中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集粉尘经收集后于一般固废间暂存,定期全部回用于混凝土配料;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满足《报告表》中的提出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四、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等要求安装相应的在线监测及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六、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及时申报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开工前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如果今后国家、省、市颁布新的标准及管理要求,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标准及管理要求执行。
2025年12月11日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原阳分局
关于对河南穆清斋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3万吨速冻食品建设项目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
原环审〔2025〕18号
河南穆清斋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25MACN09RA86)关于《年产3.3万吨速冻食品车项目境影响报告表》的告知承诺制审批的申请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新乡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依据你公司及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的承诺,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你公司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该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在项目投产前,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将验收信息上传至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2025年12月11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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