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06月12日拟对新乡瑞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汽车零部件、25亿只电池钢壳、10亿只电池盖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6年06月12日拟对新乡瑞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汽车零部件、25亿只电池钢壳、10亿只电池盖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和传真:0373-3670573 通讯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甲2号(邮编45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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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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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乡瑞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年产4.5万吨汽车零部件、25亿只电池钢壳、10亿只电池盖帽项目 |
新乡市新能源电池专业园区西片区表面处理产业园南侧 |
河南蓝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新建厂房进行生产,生产规模为年产4.5万吨汽车零部件、25亿只电池钢壳、10亿只电池盖帽 |
1、废水:含铬废水进入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含锌镍废水进入含锌镍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含高COD废水进入含高COD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综合废水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废水、纯水制备废水一同经厂区总排口排放。 2、废气:1#汽车零部件镀锌镍生产线酸洗、活化工序产生的氯化氢,出光工序产生的硝酸雾和钝化工序产生的铬酸雾引入1套两级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3#汽车零部件镀锌镍生产线酸洗、活化工序产生的氯化氢,出光工序产生的硝酸雾、钝化工序产生的铬酸雾和退镀镍工序产生的氯化氢引入1套两级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1#~3#电池钢壳镀镍生产线酸洗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活化工序产生的氯化氢和钝化工序产生的铬酸雾引入1套两级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4#~5#电池钢壳镀镍生产线酸洗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活化工序产生的氯化氢和钝化工序产生的铬酸雾引入1套两级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电池盖帽镀镍生产线酸洗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活化工序产生的氯化氢、钝化工序产生的铬酸雾、槽液调配间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铬酸雾和退镍工序产生的硫酸雾引入1套两级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污水处理站及污泥间产生的NH3、H2S、臭气浓度引入1套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3.噪声:噪声采取围墙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4.固废:各类固废收集后妥善处置。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15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