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08月11日拟对新乡华康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和传真:0373-3670573 通讯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甲2号(邮编45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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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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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乡华康制药有限公司 |
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技术改造项目 |
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北区延化路6号 |
河南蓝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对现有年产150吨5-氟胞嘧啶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技改完成后达到年产450吨5-氟胞嘧啶 |
1、废水:本项目废水依托新乡制药现有350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站工艺为“水解酸化+IC厌氧+两级A/O或一级A2O+高效脱氮或反硝化+化学除磷”,处理后与清净下水(含去离子水制备设备排水、供热系统排水)一同经新乡制药厂区总排口排放,废水经园区管网排入延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东大沙河。 2、废气:本项目生产线废气与储罐废气经两级水吸收+碱喷淋/碱喷淋处理,尾气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化验室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进入新乡制药现有“水喷淋+RTO蓄热式氧化装置”处理,尾气经25m高排气筒排放;干燥破碎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空调净化系统处理后于车间内沉降;危废焚烧炉废气经制药现有SNCR脱硝+水冷旋风除尘+半干急冷吸收+干式脱酸(喷石灰+活性炭)+布袋除尘+碱喷淋装置处理,尾气经3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贮存库废气经制药现有水喷淋+生物滤池2、水喷淋+生物滤池3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噪声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等措施。 4.固废:各类固废收集后妥善处置。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15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