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标准与财务审计科
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负责编制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协调并组织实施环境科技计划项目及技术工程示范;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发展和基础能力建设,加强“智慧环保”建设,推进大数据、云计算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运用,承担全市生态环境信息规划及信息网建设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及方向和中央、省、市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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