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监测科(环境应急管理科)
负责拟订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执法监测、应急监测,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相关工作;负责建立全市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执法信息系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生态环境监测站点的设置;承担环境监控工作的行政事务。负责全市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调度、协调处置和预案管理、风险评估、应急演练等工作;组织编制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事发地政府开展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应对工作。
负责拟订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执法监测、应急监测,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相关工作;负责建立全市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执法信息系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生态环境监测站点的设置;承担环境监控工作的行政事务。负责全市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调度、协调处置和预案管理、风险评估、应急演练等工作;组织编制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事发地政府开展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