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2024〕38号 关于印发《新乡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河南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豫环文〔2023〕130号),不断增强我市气候变化适应能力,强化我市气候变化适应行动举措,防范化解气候变化重大风险,高效统筹减缓与适应、发展与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制定《新乡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 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乡市财政局
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乡市城市管理局
新乡市交通运输局 新乡市水利局 新乡市农业农村局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新乡市应急管理局 新乡市林业局
新乡市气象局 中国人民银行新乡市分行
2024年4月15日
(此件社会公开)
新乡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河南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豫环文〔2023〕130号),不断增强我市气候变化适应能力,强化我市气候变化适应行动举措,防范化解气候变化重大风险,高效统筹减缓与适应、发展与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面临形势
我市位于河南省北部,南临黄河、北依太行山,地处黄河、海河两大流域,是豫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地势北高南低,北部主要是太行山山地和丘陵岗地,南部为黄河冲积扇平原,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15.1°C,年平均降雨量568.3毫米,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058.9小时。具有自南向北由平原向丘陵山地气候过渡的特征,同时具有四季分明、冬寒夏热、秋凉春早、复杂多样和气象灾害频繁的特点。近年来,我市极端降水和极端高温事件显著增强。特别是2021年“7·21新乡特大暴雨”,导致城乡严重内涝,7座中型水库溢流,154个乡镇不同程度受灾,农业、交通、水利、市政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受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进一步增强了我市对适应气候变化紧迫性的认识。
我市是豫北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城市之一,在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2023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3347.65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为8.9∶42.4∶48.7。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深入实施绿色低碳转型战略,印发实施《新乡市“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和碳达峰碳中和规划》《新乡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大矿山生态修复力度,持续推进沿黄生态建设区、平原粮食安全生态屏障建设区、太行山生态屏障三大布局建设,适应气候变化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我市仍面临着水资源严重缺乏、气候条件复杂、生态环境脆弱的现状,气候变化风险评估预警能力不足、防灾减灾能力亟需提升,主动适应气候变化矛盾突出。2023年,我市先后遭受了“烂场雨”、台风“杜苏芮”等洪涝灾害的侵袭,全市农作物受灾面积为3348.67公顷,洪涝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575.44万元,其中农林牧渔业经济损失2789.99万元。
研究表明,到本世纪中期,全球气候变暖趋势仍将持续。在此形势下,气候变化对我市不利影响和风险将不断加剧,极端天气频发,水资源脆弱性上升,城市内涝及衍生灾害增大,粮食安全风险加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危害。面对日益凸显的气候变化风险,亟需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同时,扎实有序开展适应气候变化相关工作。加强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领域的风险识别与管理,防范气候变化长期缓发不利影响和突发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风险,以减轻气候变化产生的损失和损害,形成气候治理新体系,建设气候适应型社会。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整体谋划,构建适应气候变化区域格局,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有效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降低和减少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灾害损失,强化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领域气候韧性,推进适应气候变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现代化新乡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底线思维,预防为主。增强忧患意识,充分认识强化适应气候变化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动投入、积极作为,从注重事后处置向风险防控转变。坚持预防为主,筑牢防灾减灾防线,建立健全气候风险防控机制,努力防范化解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和风险。
坚持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坚持前瞻性思维,统筹减缓和适应协同并进,加强顶层设计,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信息互通共享,调动全社会主动适应气候变化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形成适应气候变化合力。
坚持因地制宜,分区施策。围绕我市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格局,结合各区域发展条件和领域特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采取差异化的适应策略,提高适应行动的针对性、适配性和有效性,构建适合区域健康稳定发展的生态系统。
坚持科技引领,创新示范。全面提升气候变化科学认知,增强适应气候变化科技创新能力,探索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拓展气候适应型发展路径和模式,持续加大科技对适应气候变化的支撑力度。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气候风险管理和防范体系基本形成,全市气候相关灾害防治能力持续提升,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领域气候适应能力有所提高,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有效开展,适应气候变化区域格局基本确立,全社会自觉参与适应气候变化行动的氛围初步形成。
到2030年,气候风险管理和防范体系基本完善,全市气候相关灾害防治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领域气候脆弱性明显降低,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得到提升,全社会适应气候变化理念广泛普及,气候适应型社会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到2035年,气候风险管理和防范体系基本成熟,重特大气候相关灾害风险得到有效防控,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领域气候韧性明显增强,全社会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显著提升,气候适应型社会基本建成。
三、适应气候变化行动举措
(一)气候变化风险预警提升行动
1.完善气候综合观测体系。推进温室气体观测网建设,开展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浓度和通量观测业务。强化风能和太阳辐射观测系统建设。配合省级建设太行山梯度观测系统和植被与物候自动监测系统。开展黄河中下游湿地、农田和草地生态系统气象、物候动态、土壤理化性质监测。参与建设郑州都市圈协同观测和智慧城市泛在感知观测网。科学开展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型人工影响天气活动,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到2025年,全市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5%以上。(市气象局、资源规划局、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级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提升气候监测预警能力。提高极端暴雨(雪)、大风、干旱、异常气温等灾害全天候、高精度的综合立体监测能力和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加强水文、农业、交通、旅游、能源等重点领域灾害性天气影响预报和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技术研究。开展观测、预报、服务全链条衔接贯通的集约化网格业务,应用高时空分辨率网格化气候产品数据。(市气象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委、文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气候风险评估能力。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气候可行性评估,推进国土空间规划、通风廊道、电力、交通等重大规划和重点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合理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定期修编城市暴雨强度公式。提升我市重点生态功能区及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的生态质量状况遥感评估能力,开展黄河新乡段重点生态区水土流失、滩涂治理和矿区生态修复气象影响评估。建立面向国土空间开发的精细化气候评价体系,研制气象灾害综合风险地图。研制敏感行业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致灾阈值指标。(市气象局、住建局、城管局、资源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新乡黄河河务局、市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完善温室气体统计工作。按要求组织编制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全面掌握全市能源、工业、农业、林业、废弃物等领域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碳化物及六氟化硫等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加强温室气体清单能力建设,强化温室气体清单数据管理和质量控制,逐步建立温室气体清单数据库,实现我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常态化,为碳达峰行动方案落实提供数据支撑。将碳排放强度下降率完成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强化指标约束。试点开展温室气体监测,逐步纳入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统筹实施。(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生态系统适应能力提升行动
1.完善生态保护监管体系。围绕建设美丽新乡,以黄河生态保护为重点,建设高质量的沿黄生态带;提高太行山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能力;建设南水北调中线干渠沿线、隋唐大运河等生态廊道;稳妥推进太行山国家公园创建工作,有序建设自然保护地与重要生态节点。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生态空间分类管控措施,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制度,强化动态监管。深入开展自然保护地专项行动,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到2025年,全市自然保护地面积完成省定目标。(市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根据气候变化情况,科学开展国土绿化,优化配置林草植被,乔灌草结合,营造混交林,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实施太行山生态屏障区和农业空间、主要河流生态廊道区生态修复工程,积极推进黄河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推进国家级、省级湿地公园建设。实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水土保持、水生态环境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等工程,以露天矿山为重点,实施矿山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4%,森林蓄积量完成省定目标。(市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定新乡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以太行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为重点,完善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与评估工作,初步摸清重点地区生物多样性状况。加强珍稀濒危动植物保护,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有效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市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积极推进山水林田湖一体化保护修复,以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等为重点,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优化林业生产力布局,系统配置生态空间,统筹推进森林、湿地、流域、农田、城市五大生态系统建设。探索开展林业碳汇项目试点,加强天然林和湿地保护,提高城乡绿化质量。扩大城市建成区核心片林规模,提高公共设施绿地中乔木林比重。(市资源规划局、林业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水环境适应能力提升行动
1.完善洪水风险防控体系。加快洪水控制工程建设、主要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蓄滞洪区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城市防洪能力建设,推进合河水库前期论证,提高黄河、卫河等主要河流防洪能力。以堤防达标建设和河道整治为重点,对防洪不达标、河势不稳定、行洪不顺畅的重点河段进行治理,对沿岸有县级以上城市、重要城镇和人口较为集中的农村居民点、工矿区、万亩以上集中连片基本农田和近年发生过较大洪涝灾害的重点河段优先实施治理。(市水利局、城管局、新乡黄河河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供水安全保障工程。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为牵引,推进一批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提升水资源统筹调配能力、供水保障能力和战略储备能力。在我市建设一批中小型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市水利局、新乡黄河河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水美乡村建设。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开展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建设水美乡村。立足乡村河流特点,统筹防洪安全、生态保护、村庄建设和产业发展等需要,以县为单元、河流为脉络、村庄为节点,通过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系连通、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河湖管护、防污控污等综合措施,集中连片统筹规划,水域岸线系统治理,全面提高农村水系的防洪、排涝、灌溉、供水等功能,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市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强化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双控,推进我市节水行动。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措施,推进农业、工业、城乡节水控水,推动水资源利用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重点抓好城镇生活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推动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要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集蓄利用设施。加大农业节水力度,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布局低压管灌、微灌、喷灌、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市水利局、发改委、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新乡黄河河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农业适应能力提升行动
1.建立适应气候变化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推进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分类分区域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提质改造,持续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和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加快中原农谷种业基地建设,建立中原农谷气象与粮食安全国家示范区,推进气象保障粮食安全提质增效,服务农业强市建设。优先在沿黄和南水北调沿线县(市、区),建设集成高效节水灌溉、苗情虫情墒情自动监测、智能化气象服务和自动化生产管理的绿色农田、数字农田,每年打造一批高标准农田升级版。建立农田信息监测机制,健全工程管护机制。支持受灾地区损毁高标准农田灾后恢复重建,优先安排新建改建项目,提高建设和抗灾标准。到2025年,全市高标准农田保有量达到590万亩。(市农业农村局、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农业气候资源利用格局。开展新一轮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区划,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根据气候和地理环境,优化种植结构,大力发展旱作节水农业,示范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科学布局强筋、中强筋和弱筋小麦;加快发展优质水稻和再生稻推广,发展稻田综合种养;稳步发展优质食用大豆。到2025年,全市小麦种植面积稳定在580万亩以上,玉米、水稻、大豆种植面积分别稳定在440万亩、18万亩、20万亩左右。(市农业农村局、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增强种植业控害减灾能力。完善现代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加强农业气象监测能力建设,提高农业气象灾害精准化预报预警水平和防御能力,推进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推进低压管灌、微灌、喷灌、滴灌和集雨设施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开展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创建,加快发展物联网等智能化节水技术。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增强综合生产能力和抗灾能力。减少化肥使用量,开展精准施肥,调优化肥结构,推广高效新型肥料,改进施肥方式,推广配方施肥,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健全农作物病虫害防控体系,加强重大病虫害测报和防治。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3%。(市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高畜牧业适应能力。加快发展生猪、蛋鸡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大力抓好牲畜棚圈改造升级工作,逐步提高舍饲圈养饲草料加工、饲喂、环境控制、粪便处理的机械化水平。采取分散收集、集中处理或就近发酵还田利用等方式,解决中小散养户粪污处理问题。到2025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基本达到100%。(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敏感产业适应能力提升行动
1.提高能源行业气候韧性。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因素,开展气候变化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强化极端高低温、大风、雷电、冰雪等电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提高气候变化适应能力,推动市内骨干网架优化升级,加快建设国内一流的现代城市配电网和中部领先的农村电网,形成各电压等级灵活调配、多元化负荷安全接入的坚强智能电网。提高电力应急处置和抗灾能力,推进220千伏电网建设,进一步提升电网互通互济能力、上下级电网协调水平。(市发改委、气象局、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高交通运输行业气候韧性。加强韧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统筹铁路、公路、内河航运等发展建设,提高交通运输行业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持续推进公路安全提升工程、灾害防治工程、危桥(隧)改造工程建设,提升交通网络系统韧性和安全性。提高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客运枢纽等防汛等级和标准,推进交通基础设施预防性、专业化养护,加强基础设施运行监测检测。加快交通应用气象监测网建设,完善重要交通设施沿线气象观测站布局。加强交通运输设施安全运行的气候风险评估,针对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高发区,研究制定应急机制。开展交通基础设施隐患排查,健全应急响应机制,提升应对极端天气能力。(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高信息产业气候韧性。不断强化信息基础设施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保障通讯网络安全运行。大力推动“双千兆”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升级5G、千兆光纤、移动互联网、卫星互联网等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统筹布局以数据中心、边缘计算中心、人工智能计算中心为核心的算力基础设施和新技术设施,加快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前瞻布局创新基础设施,降低气候变化带来的通信风险。持续推进防汛、抗旱等水利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堤防、闸坝、水库、水文观测站等设施融合。配合做好“智慧黄河”数字化平台建设工作,强化水文、气象、地灾、雨情、凌情、旱情等状况动态监测、数据共享和科学分析。(市发改委、工信局、水利局、新乡黄河河务局、政务大数据局、气象局、通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基础设施适应能力提升行动
1.实施城市体检评估。以绿色、低碳、韧性、安全、宜居、智慧、人文城市建设为目标,落实河南省城市体检评估指标体系要求,统筹分析城市建设管理关键问题。根据气候变化趋势和风险评估情况,以应用为导向,对城市更新和专项项目实施先行体检,利用社会满意度调查和专项调查,查找焦点问题,将城市体检结果作为开展城市建设更新的重要依据。统筹城市供水、燃气、热力、污水处理、照明、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对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管道老化进行更新改造,所选用材料、规格、技术等要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推进城市体检评估信息平台建设,加强数据采集、分析论证和问题诊断,逐步扩大城市体检评估范围。(市住建局、城管局、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落实基础设施标准。立足地域特点,聚焦政府职责范围内公益类标准,落实安全、质量、性能、健康、节能、防灾减灾等强制性指标要求。严格落实省级房屋建筑配电、二次供水等设施建设标准,提高防灾能力。强化标准在落实国家方针政策、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方面的引导约束作用。(市住建局、城管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适应性城市建设。以河流、湿地组成的网络结构为基础,结合城市道路网络、绿化网络、公园体系等,形成城市生态廊道体系。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高城市雨水蓄滞能力,城市新区、新建项目全部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老城区结合旧城改造、积水点整治、黑臭水体治理和现有绿地功能品质提升等积极实施海绵化改造,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方式,加大雨水收集利用力度。到2025年,全市新增海绵城市达标面积51.38平方公里以上,城市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不低于40%。(市城管局、住建局、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人居环境适应能力提升行动
1.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充分考虑气候承载力,合理规划城市布局与功能,优化城市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布局,开展生态保护和修复,强化环境建设和治理,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调整优化城市结构,补齐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提升城市品质,建设宜居、韧性、智能城市,使城市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推进城市“留白增绿”,留足开敞空间、绿地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形成错落有致、疏密相宜的城市空间结构。(市住建局、城管局、资源规划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城市生态系统。依托自然生态条件,统筹城市内外森林、水系、湖泊(水库)、湿地等蓝绿空间要素有机连接,合理布局绿心、绿楔、绿环、绿廊等结构性绿地,结合水系、交通廊道等建设城市通风廊道,使城市内部的绿空间、水空间与外围山水要素融合,形成完整的城市蓝绿空间网络。建设城市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城市公园以及居住区公园分级分类的城市公园体系,拓展城市绿化空间。提高城市公园绿地配置和养护水平,按照国家园林城市和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标准,完善提升城市绿地系统,开展屋顶和立体绿化,丰富城市景观。(市城管局、资源规划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坚持以城带乡、城乡贯通,推进乡村设施改造、服务提升、乡风塑造和治理创新,打造留住乡情、乡韵、乡愁的美丽文明乡村。以县域为单元,统一规划建设管护城乡路网和水、电、气、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加快构建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网络。把握不同类型乡镇、村的现实条件,分类有序推进小城镇和村庄建设。加强乡村自然景观保护,不挖山填湖、不破坏水系、不砍老树,促进乡村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市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健康卫生适应能力提升行动
1.开展气候变化健康风险评估预警。逐步开展气候变化健康影响研究,优化不明原因疾病、异常健康事件和自然灾害监测机制,提高评估监测敏感性、准确性。开展气候变化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有效识别气候敏感疾病和脆弱人群,提升重点传染病和心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等慢性非传染病的监测和预警能力。(市卫健委、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增强医疗卫生系统气候韧性。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建立健全全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与医疗物资储备体系,提升制药与医疗器械生产系统的应急产能储备,保障流动应急医疗设备的研发和配备。加强对气候敏感疾病和极端天气气候事件下健康风险的防控规划,制定应急预案、应急救治管理办法,建立针对气候敏感疾病的分级分层急救、治疗、护理与康复网络。建立针对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市卫健委、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气候变化健康管理能力。提高儿童、孕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等脆弱人群的健康风险管理能力,开展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健康风险的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健康素养和灾害自救互救能力。探索建立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健康适应的城市、农村、社区、重点场所(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行动试点。加强气候变化健康防护管理,提高高温热浪、暴雨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环境下作业的劳动防护标准。(市卫健委、教育局、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气候灾害防范能力提升行动
1.完善气候灾害风险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卫星遥感、视频识别、人工智能、模拟仿真、5G等先进技术,完善重点地区自然灾害监测站网布局、加密监测站点。推动优化完善我市巨灾保险方案,开展巨灾天气指数保险模型、巨灾气象风险管理等研究,提升巨灾风险识别评估预警能力。完善旅游景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应急处置和游客安全管理制度,识别并评估气候敏感型旅游资源的潜在风险。建立气候灾害事故预警信息上报和发布制度,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市、县、乡、村灾情报送体系。推动各地、各部门信息互联互通,统一灾害事故预警标准,建设综合预警预报系统,大幅提高灾害事故准确感知、快速评估和精准预警能力。建设完善市、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市、县、乡、村上下贯通、综合覆盖、平战结合、安全可靠的应急广播系统,构建互通互联、信息共享的应急决策指挥机制,实现全天候、全方位、全时段的灾害事故预警信息实时发布。(市气象局、应急局、资源规划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灾害防治工程网络建设。实施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提升工程,推进智慧气象工程,提升极端天气气候防灾减灾服务保障能力。实施基层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打造长期稳定、科技型与生态型相结合的新型气象台站。全面推进“智慧应急”建设,实施数字化转型,增强自然灾害综合治理能力。(市应急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高综合应急保障能力。建立健全覆盖全灾种、全行业、全过程的应急预案体系,推进预案管理规范化。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面调查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主要灾种致灾自然因素和人文地理要素等,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资源基础数据库,落实灾害风险清单式管理。制定全市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强化自然灾害风险区划与各级各类规划有机融合,推动风险普查与常态防灾减灾工作相互衔接。(市应急局、水利局、资源规划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高防洪防汛能力。健全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强化气象、水文等联合会商和信息共享,做好预测预报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加强防汛知识宣传。完善防洪工程体系,减缓黄河主槽游荡范围和泥沙淤积。推进沿黄蓄滞洪区、排涝水泵站等布局优化与功能提升。加强薄弱堤防治理,确保特殊滩区和封丘倒灌区群众汛期安全。改善防灾薄弱环节。强化黄河流域防洪体系建设,提升全域防洪减灾能力。加快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重点推进卫河共产主义渠综合治理工程。谋划实施合河水利枢纽工程。(市水利局、新乡黄河河务局、气象局、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敏感区域气候韧性提升行动
1. 提升黄河流域生态安全适应能力。加大对我市黄河流域上下游联动、干支流统筹、左右岸协调,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综合治理,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和沿黄森林城市、森林乡村建设,优化美化城乡居住环境,提高区域生态承载能力和适应气候韧性。(市资源规划局、发改委、水利局、住建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平原生态涵养区适应能力。结合高标准农田农业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强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积极稳妥推进农田防护林完善和提升,生态廊道提质,构建平原生态绿网。加强平原沙化土地治理。加强四旁绿化、村镇绿化和森林城市、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市农业农村局、资源规划局、发改委、住建局、城管局、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太行山生态屏障适应能力。太行山是我市森林资源主要分布区,是全面保护天然林、公益林、湿地和生物多样性的主要阵地、重要生态屏障。着力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营造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开展困难地造林,加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保护珍稀物种、野外种群及栖息地。重点促进林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和区域特色经济林。(市资源规划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文旅局、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南水北调中线干渠沿线、隋唐大运河生态廊道适应能力。开展南水北调中线干渠沿线造林绿化,建设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干渠沿线加强防护林带建设,建成集景观、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于一体的生态保护带。加强对具备条件的隋唐大运河主河道(除城市建成区外)有水段两岸治理,优化滨河生态空间,实施滨河防护林生态屏障工程,增加绿化植被,提升绿化质量。属于城市远郊区域的,规划建设森林公园、郊野公园等;属于村庄的,加强村庄绿化美化,改善人居环境。(市资源规划局、发改委、水利局、文旅局、住建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适应气候变化协调工作机制,形成适应气候变化政策行动合力。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开展成效评估,调整优化方案,协调推进实施,确保落地见效。(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能力建设。加强适应气候变化队伍和技术支撑能力建设。通过碳减排支持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投资气候适应项目建设。加强适应气候变化国内和国际交流,支持开展适应气候变化基础研究。(市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生态环境局、气象局、人行新乡市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气象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国际减轻自然灾害日、全国生态日、全国低碳日、全国防灾减灾日等,组织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普及适应气候变化相关知识,有效提高公民适应气候变化意识。(市委宣传部、发改委、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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