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2024〕33号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新乡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 名录的通知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新乡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
名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经开区应急和生态环境管理局、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监管局、平原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强化精准治污,根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7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制定了《新乡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现印发给你们。请督促有关企业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要求,主动公开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为新乡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做出更多有益贡献。
附件:新乡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
2024年3月28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15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