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2025〕2号 关于做好2025年度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高新区应急管理和综合监管执法局、经开区应急和生态环境管理局、平原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为全面落实《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度河南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5〕2号)精神,切实做好2025年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保障清洁生产审核质量,顺利完成省定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属地责任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和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生态环境部门要压实责任,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及时将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2025年度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书面通知辖区相关企业,督促企业做好信息公示、审核启动、评估、验收工作。要增强服务意识,制定工作计划,加强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指导。
二、落实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主体责任
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2025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要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相关规定,积极配合清洁生产管理部门工作,自觉扛起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一)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内容,在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它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两个月内,自行或委托有资质、信誉好的咨询机构协助开展审核工作,并将咨询机构基本信息和与咨询机构签订的技术服务协议经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二)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通过中期评估后确定的清洁生产审核重点、目标及方案,不得无故变更、删除或拖延实施,对确因客观情况需延期验收或暂缓、终止审核的,企业应提前1个月书面提出申请延期验收或暂缓、终止审核申请,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经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报市生态环境局批准。逾期既不提交申请又不进行审核的,由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或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依规处理。
(三)纳入简易审核、水泥行业审核名单的企业,总体遵循“1211工作法”,采取省厅统一指导、地市自行组织、企业自主选择的方式开展审核工作。简易审核重点把握好精简审核流程、快速识别重点问题、分类制定实施计划,推动方案快速落地等关键环节,助力企业达到短期清洁生产目标、制定长远改造计划。水泥行业审核要以提升行业整体水平为目标,通过开展行业专项培训、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分享优秀典型案例等方式,推动企业实施具有行业特色、企业特点的清洁生产方案,充分发挥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效能。
(四)符合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条件的企业,应参照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程序开展审核,经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并按照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要求组织评估和验收。
(五)要充分认识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法定义务和责任,遵循“节能、降耗、降碳、减污、增效”的基本原则,认真审核每个生产单元的物料、能源消耗和产污环节,找准审核重点,实施有针对性的改造方案,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从源头和生产过程消减污染,提高能源和“三废”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清洁生产审核的目的。
三、提升咨询服务质量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和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的管理,引导企业选择信用好的咨询机构开展指导服务。各咨询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结合企业纳入名单原因,真正帮助企业发现并解决存在的环境问题,按照《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编制指南》规范编制《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和《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着力提高审核水平和质量,杜绝弄虚作假、敷衍应付、偷工减料、恶性竞争、转证卖证等行为,不得出现因咨询机构服务指导不力、审核水平低劣等因素导致评估、验收不通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问题。
四、严格评估验收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工作应按照国家《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和《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的要求实施。企业制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后要及时申请评估,审核方案通过评估且本轮方案实施完成后方可申请验收。评估和验收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组织。
五、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推行清洁生产是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手段,是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有效途径。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和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生态环境部门要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重大意义,通过深入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一步挖掘企业节能减排降碳潜力,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要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开展多层次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清洁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管理制度、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典型案例等,积极营造齐抓共管、共同推行清洁生产的良好氛围,助推企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六、落实调度制度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通知要求,要持续推进“1211工作法”,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和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生态环境部门应督促企业做好信息公示、审核启动、中期评估、审核验收工作。2025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应于2025年6月底前完成评估,2025年12月底前完成验收。市生态环境局将不定期组织调研和调度,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落实。对审核工作进展缓慢、质量较差或敷衍应付的,将视情通报相关单位或约谈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省生态环境厅将适时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抽查,每季度进行调度通报。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和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审核工作的推进力度,确保审核工作按时间节点要求顺利推进,圆满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联 系 人:郑 昕 电话:0373-3670575
郭立萍 电话:0373-3670016
电子邮箱:xxhbkck@163.com
附件:1.2025年度新乡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2.2025年度新乡市实施简易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3.2025年度新乡市水泥行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2025年1月14日
附件1
2025年度新乡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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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市 |
县(市)、区 |
企业名称 |
行业类别 |
|
1 |
新乡市 |
牧野区 |
新乡市隆驰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
C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
|
2 |
新乡市 |
牧野区 |
河南新太行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
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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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乡市 |
牧野区 |
新乡市永诚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
C1713棉印染精加工 |
|
4 |
新乡市 |
获嘉县 |
新乡市大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C3340金属制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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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新乡市 |
凤泉区 |
新乡市予星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C3211铜冶炼 |
|
6 |
新乡市 |
凤泉区 |
新乡市盛达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
C3849其他电池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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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新乡市 |
卫滨区 |
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 |
D4412热电联产 |
|
8 |
新乡市 |
卫滨区 |
新乡市鸣祥线业制造有限公司 |
C1713棉印染精加工 |
|
9 |
新乡市 |
高新区 |
河南鼎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C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
|
10 |
新乡市 |
封丘县 |
封丘县鑫达皮革有限责任公司 |
C1910皮革鞣制加工 |
|
11 |
新乡市 |
封丘县 |
新乡联昇皮革有限公司 |
C1910皮革鞣制加工 |
|
12 |
新乡市 |
经开区 |
新乡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 |
C1351牲畜屠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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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新乡市 |
新乡县 |
新乡市博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C2684香料、香精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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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新乡市 |
新乡县 |
河南华银化工有限公司 |
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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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新乡市 |
新乡县 |
河南省恒誉溶剂有限公司 |
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
16 |
新乡市 |
新乡县 |
新乡市赛特药业有限公司 |
C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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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新乡市 |
新乡县 |
河南新谊医药集团精细化工 有限公司 |
C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
|
18 |
新乡市 |
新乡县 |
新乡瑞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C2619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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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新乡市 |
新乡县 |
河南京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C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
|
20 |
新乡市 |
新乡县 |
新乡市洁神净化有限公司 |
C2613无机盐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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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新乡市 |
辉县市 |
辉县市升华化工有限公司 |
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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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新乡市 |
辉县市 |
辉县市兆丰纸业有限公司 |
C2221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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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新乡市 |
辉县市 |
焦作煤业(集团)新乡能源 有限公司 |
B0610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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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新乡市 |
辉县市 |
焦作煤业集团赵固(新乡) 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B0610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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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新乡市 |
辉县市 |
辉县市龙田煤业有限公司 |
B0610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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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新乡市 |
延津县 |
河南瑞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C2925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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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新乡市 |
红旗区 |
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附件2
2025年度新乡市实施简易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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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市 |
县(市)、区 |
企业名称 |
行业类别 |
|
1 |
新乡市 |
卫辉市 |
河南银金达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
C2921塑料薄膜制造 |
|
2 |
新乡市 |
卫辉市 |
河南达新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C2921塑料薄膜制造 |
附件3
2025年度新乡市水泥行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
序号 |
地市 |
县(市)、区 |
企业名称 |
行业类别 |
|
1 |
新乡市 |
长垣市 |
河南平原同力建材有限公司 |
C3011水泥制造 |
|
2 |
新乡市 |
卫辉市 |
卫辉王氏水泥有限公司 |
C3011水泥制造 |
|
3 |
新乡市 |
辉县市 |
河南孟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 |
C3011水泥制造 |
|
4 |
新乡市 |
辉县市 |
新乡市黄河白水泥有限责任 公司 |
C3011水泥制造 |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14日印发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15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