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2025〕8号关于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的报告
市财政局:
按照省财政厅豫财资〔2025〕15号《财政部关于编报2024年度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全面的资产统计,确认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资料真实、合法、完整。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人员情况
(一)机构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独立编制机构1个,行政单位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
(二)人员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编制人数44人,较上年度增加-1人,年末实有人数44人,较上年度增加-1人。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5,830.53万元,较上年增长-0.42%。负债总额3.33万元,较上年增长-83.73%。净资产5,827.20万元,较上年增长-0.12%。
我部门/单位行政单位国有资产5,830.53万元,占100.00%;事业单位国有资产0.00万元,占0.00%。
流动资产23.41万元,较上年增长-8.98%,占资产总额0.40%;固定资产5,422.88万元,较上年增长-1.43%, 占资产总额93.01%;在建工程107.90万元,较上年增长0.00%,占资产总额1.85%;长期投资0.00万元,占资产总额0.00%;无形资产276.34万元,较上年增长-15.70%,占资产总额4.74%;公共基础设施0.00万元,占资产总额0.00%;政府储备物资0.00万元,占资产总额0.00%;文物文化资产0.00万元,占资产总额0.00%;保障性住房0.00万元,占资产总额0.00%;其他资产0.00万元,占资产总额0.00%。
房屋和构筑物786.07万元,占固定资产的14.50%(其中,房屋764.08万元,占固定资产的14.09%);设备4,604.93万元,占84.92%(其中,车辆96.11万元,占1.77%,单价10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2,320.44万元,占42.79%);文物和陈列品0.00万元,占0.00%;图书和档案0.00万元,占0.00%;家具和用具31.88万元,占0.59%;特种动植物0.00万元,占0.00%。
特此报告。
附件:1.新乡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国有资产报表
2.新乡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
3.新乡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国有资产分析报告
2025年2月24日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24日印发
附件2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
附件3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析报告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15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