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2025〕10号 关于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的报告
市财政局:
按照省财政厅豫财资〔2025〕15号《财政部关于编报2024年度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全面的资产统计,确认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资料真实、合法、完整。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人员情况
(一)机构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独立编制机构7个,行政单位1个,参公事业单位6个,独立核算机构7个。
(二)人员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部门编制人数199人,较上年度增加-6人,年末实有人数158人,较上年度增加-6人。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部门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6,571.95万元,较上年增长-2.75%。负债总额3.37万元,较上年增长-83.54%。净资产6,568.58万元,较上年增长-2.50%。
我部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5,830.53万元,占88.7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741.42万元,占11.28%。
流动资产26.00万元,较上年增长-16.47%,占资产总额0.40%;固定资产6,159.21万元,较上年增长-3.70%, 占资产总额93.72%;在建工程107.90万元,较上年增长0.00%,占资产总额1.64%;长期投资0.00万元,占资产总额0.00%;无形资产278.84万元,较上年增长-15.68%,占资产总额4.24%;公共基础设施0.00万元,占资产总额0.00%;政府储备物资0.00万元,占资产总额0.00%;文物文化资产0.00万元,占资产总额0.00%;保障性住房0.00万元,占资产总额0.00%;其他资产0.00万元,占资产总额0.00%。
房屋和构筑物858.92万元,占固定资产的13.95%(其中,房屋836.74万元,占固定资产的13.59%);设备5,249.71万元,占85.23%(其中,车辆380.60万元,占6.18%,单价10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2,360.37万元,占38.32%);文物和陈列品0.00万元,占0.00%;图书和档案0.00万元,占0.00%;家具和用具50.58万元,占0.82%;特种动植物0.00万元,占0.00%。
特此报告。
附件:1.新乡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国有资产报表
2.新乡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
3.新乡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国有资产分析报告
2024年2月24日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24日印发
附件2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
附件3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析报告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15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