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新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报废固定资产公开处置的公告
按照资产管理办法,公开、公平、公正处置国有资产,经核准同意,现将我局下属二级机构新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处置资产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有关经营者积极参与。
一、资产概况
该批固定资产共计73项,包括执法设备、办公设备、家具等(明细表附后),需进行报废处置。
二、处置方式
统一打包处置,多方比价,最高价成交(运费、搬运费等由承接公司承担)。
三、资格要求
意向受让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再生资源回收等与本项目相关内容。
四、报名时间
2026年3月23日-2026年3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开价时间
报名结束后,三日内开展比价,电话通知承接公司。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静 3670506
附件:
报废资产明细表.xls
2026年3月23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15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