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及省生态环境厅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在推进我局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推动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做到常抓常议。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支持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各项工作制度化、法治化。2025年,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先后制定实施了年度守法普法责任清单、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以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等文件,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提出具体要求,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效开展。
(二)严格落实学法用法制度
1.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坚持把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做到一体学习领会、一体指导实践、一体推动落实。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坚持会前学法制度,推进“关键少数”学法常态化。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等学习读本,推进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常态化。
2.组织开展法治培训情况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积极组织参加宪法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围绕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培训活动,包括环保信用评价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业务培训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民法典的学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及执法业务能力培训等。通过从线下研讨到线上平台的多层次培训,强化了法治思维与理论根基,提升了工作人员的政治站位与依法履职意识;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降低了履职风险;提升了专业能力,增强了执法人员的实操水平。
3.落实部门普法责任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把普法作为推进我市生态环境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布局,制定并积极落实《2025年度守法普法工作要点》。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等“法律六进”活动,做好“六五”环境日、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利用执法人员日常督导、环境监管、现场帮扶等时机向企业普法,将执法经验转化为预防性知识,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从“事后处罚”转向“事前引导”,对高发风险领域进行精准教育,从源头降低违法率;开展“以案释法”活动,进行政策解读,引导企业自觉守法。
二是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网络和新媒体平台,开设执法、普法、环保科普、典型案例等多种栏目,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扩大社会面宣传,进一步提升全民法治素养,推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是定期向公众开放环保设施,搭建公众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效的沟通桥梁,让社会公众参与环保、支持环保、监督环保,提高市民守法意识、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全面厘清部门职责,严格执行《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岗责体系》《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流程图》,强化执法管理,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责任追究,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
2.强力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
一是牢固树立“项目为王”服务理念,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简化环评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效能,强化项目要素保障,有效助力重大建设项目落地投产。积极推广证照到期前提醒制度,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制定提醒事项目录,2025年,累计提醒73次。
二是严格制定并落实《新乡市2025年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印发《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检查事项、频次上限及方式流程,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河南省生态环境执法指挥调度决策辅助平台和移动执法系统,实现检查过程全程留痕、可回溯。
三是通过用电量监控、在线监控、无人机、走航车、视频监控等手段开展远程执法、非现场执法,借助遥感、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监控、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提高科学执法、精准执法水平。
四是认真落实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不予行政强制“四张清单”,按照“多宣传、常提醒、真帮扶、慎处罚、少关停”原则,努力做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优化包容审慎、稳商助商的依法行政环境。
五是在日常环境监管中,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和绩效分级监管模式,建立动态正面清单更新制度,对符合条件企业及时纳入,对违规企业及时移出,开展差异化监管,实施非现场检查和指导帮扶。积极推进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分级管理,让更多的企业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能够享受到环保政策红利。强化服务理念,提升执法满意度,始终把正面清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作为助推企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
六是坚持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与企业面对面交流,现场解难答疑,2025年,累计服务企业676家次。采用专家培训、座谈会、现场帮扶等形式,解读政策法规,了解企业难题并跟踪解决。
七是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召开全市系统动员部署会,明确工作重点,压实工作责任,分阶段专题研究推进整治工作。积极梳理并公示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推动检查内容标准化、公开化。组织企业座谈会,邀请300余家企业代表,发放调查问卷,收集并回应企业诉求。成立执法稽查组,深入各县区开展执法稽查,重点检查执法计划执行、程序合规性和案件质量,推动执法行为规范。
3.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落细,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认真落实《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新乡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新乡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生态环境领域落地见效。
4.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
严格落实《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托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根据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和上级安排部署,及时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发文目录和相关文件,积极配合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情况的监督检查。
5.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在监督活动中如实汇报工作情况,在调研活动中全力配合,对于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诚恳接受、深入研究、积极整改。2025年,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我市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新乡市卫河保护条例》以及《河南省新乡潞简王墓保护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实施情况的检查,配合做好南太行旅游协同立法的调研。将人大监督作为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是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按照市委市政府督察局《2025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须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制定了办理工作方案及交办清单,明确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办理过程中,我局严格规范办理流程,与代表积极沟通、与协办单位协调配合,坚持专组承办,实时跟进办理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不断提升办理工作质效。2025年,我局收到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均已按时办结。代表见面率、答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答复意见已在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6.积极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制定出台《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坚持对每一个案件出庭应诉,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依法全面履行法院生效判决。2025年,复议和诉讼均无败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二是开展好信访接待及矛盾调处化解工作。我局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严格落实接访下访和值班值守任务,积极做好源头预防稳控,重大活动、会议期间边排查边化解矛盾纠纷,引导群众依法合规、理性有序信访。
二、存在问题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系统深入,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破解工作难题的方法不够。
二是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参差不齐,业务交流学习、普法宣传力度和成效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专题培训的次数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增加。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与任务,切实狠抓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统筹协调推进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人意识,确保领导责任落实到位、人员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与督促作用。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法治问题,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组织开展多层次、大范围学法培训活动,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努力推动领导干部当好合格的“关键少数”;继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能力,组织好专业知识培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自觉把各方面工作置于人大的有效监督之下。
(二)发挥好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邀请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的合法合规、立法、制定和审查规范性文件提出法律意见,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以及重要法律文书、合同、协议的起草、修改、审查工作,为行政决策及行政行为的依法合规提供保障,显著提升我局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强化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加强对执法主体、执法职权、执法事项的动态调整,对日常执法活动开展全覆盖监管。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保障执法人员正确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科学文明执法培训。
(四)多措并举化解好矛盾纠纷。持续探索将行政调解融入重大执法决定、融入日常监管和执法过程、融入受理举报投诉,将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推进工作理念创新、方式创新。依法积极做好复议应诉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效。继续践行“枫桥经验”,深入推进信访、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切实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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