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取消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
备案管理的公告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规定,行政机关不得通过设置不合理的项目库、名录库、备选库、资格库等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
自即日起,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业务的咨询服务机构,不再需要向我局备案。此前我局门户网站上公布提交资料的咨询机构名单,不再作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备选咨询服务机构。
2026年9月9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15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