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注销国二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信息的公示
(第二批)
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2026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委办〔2026〕7号)文件要求,为推动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加快淘汰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经排查核实,拟注销1193台在我市进行编码登记的国二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相关生态环境部门反馈。逾期未反馈意见的,新乡市生态环境部门将统一注销其编码登记信息,注销信息的机械不得在河南省内使用。
附件1: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国二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工作联系人信息表.pdf
2026年10月29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15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