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关于李鹏程等11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科级干部缺职补位调整工作方案》(新环党〔2023〕15号),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局党组会议研究、任前公示等程序,报请组织部备案同意(新组干函〔2023〕179号),现就李鹏程等11名同志职务任免如下:
李鹏程同志任新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不再担任新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调度中心主任职务;
赵录庆同志任新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不再担任新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法制科科长职务;
李本勇同志任新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不再担任新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三大队大队长职务;
田俊广同志任新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姚祥忠同志任新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法制科科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新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三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陈勇华同志任新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举报投诉科科长,不再担任新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六大队大队长职务;
冀磊同志任新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调度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孟碧同志任新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一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秀凤同志任新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三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阳峰同志任新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四大队大队长;
吕洪亮同志任新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五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