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关于杨丽敏等12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局机关科级领导干部缺职补位实施方案》《中共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新乡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科级领导干部缺职补位调整实施方案》,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局党组会议研究、任前公示等程序,报请市委组织部备案同意(新组干函〔2024〕119号),现就杨丽敏等12名同志职务任免如下:
杨丽敏同志任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信访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李 媚同志任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移动源污染监管科、应对气候变化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聂延茹同志任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宣传教育科)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 焱同志任新乡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科(环境应急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柴 艳同志任新乡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申高飞同志任新乡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党支部书记;
王裕金同志任新乡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程振林同志任新乡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济公同志任新乡市生态环境局综合科科长,不再担任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信访科科长职务;
郑 昕同志不再担任新乡市生态环境局科技标准与财务审计科副科长职务;
王树玲同志不再担任新乡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科(环境应急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黄玉茹同志不再担任新乡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主任职务。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