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案件公示 (第五、六、七、九批)
一、新乡县
受理编号:X41070000000020220108000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新乡县翟坡镇胡韦线与拱辰大道交叉口向北1000米路东,新乡市华冶振动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在红色预警管控期间没有停产,在没有环评喷漆手续的情况下在车间喷漆,无喷漆防尘设备
行政区域:新乡县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新乡市华冶振动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县翟坡镇胡韦线与拱辰大道交叉口向北1000米路东,法定代表人杨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213371424263。2020年5月进行排污登记,编号:914107213371424263001W。年产振动设备、输送设备、破碎设备及配件2000套项目于2019年6月14日经原新乡县环境保护局(新环表(2019)第042号)批复,2020年1月3日进行自主验收。主要原料是钢板、槽钢、角钢、圆钢等;生产工艺是原料—机械加工成型—焊接—组装—检验—成品;主要生产设备是切割机、剪板机、折弯机、锯床、等离子切割机、磨光机、角磨机等;成品是振动设备、输送设备、破碎设备及配件。焊接工段生产过程中有焊烟产生,配备建设有集中式焊烟净化处理设施和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切割工段生产过程中有烟尘产生,配备建设有袋式除尘处理设施。
2022年1月9日,联合调查组对新乡市华冶振动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生产车间未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未运行,有工人正在打扫卫生。
2022年1月7日,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新乡县分局已接到人民群众来信反映新乡市华冶振动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在红色预警管控期间没有停产,在没有环评喷漆手续的情况下在车间喷漆、无喷漆防尘设备问题。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新乡县分局执法人员立即对新乡市华冶振动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生产车间未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未运行。1、针对“在红色预警管控期间没有停产”问题,经现场调查,因新乡市华冶振动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验收后未及时向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新乡县分局报备,该公司未纳入新乡县重污染天气管控清单,因此该公司未执行预警管控减排措施。2、针对“在没有环评喷漆手续的情况下在车间喷漆、无喷漆防尘设备”问题,经现场调查,位于新乡市华冶振动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东北角悬挂抛丸区标识牌的围挡内的地面上有塑料篷布铺设,塑料篷布上有红色漆渣,现场有气泵、气线、喷漆枪及漆桶,围挡外有喷过红色漆体的物件。经调阅该公司视频监控显示,2022年1月6日14点有工人正在东北角悬挂抛丸区标识牌的围挡内进行喷漆作业,有漆雾产生,未建设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经进一步调查,新乡市华冶振动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使用的是水性漆,检验报告显示VOCs含量低,调阅该公司2021年购漆发票,该公司水性漆年使用量约1吨。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一)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新乡县分局已于2022年1月7日将新乡市华冶振动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纳入新乡县重污染天气管控清单。(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三十三项第66条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该公司喷漆项目属于环评豁免类别。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新乡县分局已于2022年1月7日对新乡市华冶振动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喷漆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目前新乡市华冶振动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已将喷漆设备及漆桶进行清理,已整改到位。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二、凤泉区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2201030001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块村营村村南新乡市顺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是一家电机生产企业,存在喷漆污染问题:1、院内白天不定时露天喷漆,附近居民感到气味刺鼻;2、厂房西北角烘干车间烤漆炉经常在下午5-8点左右工作,气味难闻;3、打磨抛光在西车间,产生大量无组织排放粉尘,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4、烤漆车间内长期存放油漆,有易燃的危险隐患,急需要解决。
行政区域:凤泉区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1.“院内白天不定时露天喷漆,附近居民感到气味刺鼻”问题属实。该公司生产工艺不含喷漆,现场核查时企业未生产,未发现喷漆行为,无气刺鼻味。核查人员发现公司生产车间东侧有喷枪等喷漆工具和喷漆痕迹,存在擅自增加喷漆工艺未报批的环境违法行为。2.“厂房西北角烘干车间烤漆炉经常在下午5-8点左右工作,气味难闻”问题不属实。现场核查时,厂房西北角没有烘干车间,实为组装车间,未发现烤漆炉,仅有一台组装电机时气动工具的动力压缩空气储存罐。3.“打磨抛光在西车间,产生大量无组织排放粉尘,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问题不属实。现场核查时,该公司西车间是电机的定子、转子组装车间,未发现打磨抛光设备,组装过程中没有抛光工艺。4.“烤漆车间内长期存放油漆,有易燃的危险隐患,急需要解决”问题不属实。核查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全面排查,企业没有烤漆车间,生产车间也未发现有存放的油漆。
是否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1月8日,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已对新乡市顺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擅自增加喷漆工艺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三、平原示范区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2201050004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长江大道和太行大道交叉口恒大金碧天下二期小区污水站未投入使用,污水通过管网排入周边河流。
行政区域:平原示范区
污染类型:水,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恒大金碧天下二期配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于2020年3月20日开工建设,目前污水处理设施主体和设备已安装完毕,正在进行调式准备及验收工作,暂未投入使用。通过对小区北侧景观河道步巡未发现有污水排入河道情况,小区内产生的生活污水暂存在小区污水管网中,并由恒大集团委托的郑州通洁环卫服务有限公司等第三方单位定期对管道内积存的污水进行抽排和化粪池清理,未出现外排和外溢情况。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我区城建部门已督促项目代建施工单位加快推进该污水处理项目调试验收工作,确保2022年2月28日前投入使用。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四、平原示范区
受理编号:X410700000000202201050001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原阳县桥北乡马庄村,马庄完全小学南门向西180米路南(美的厨房和热水器专卖店对面),有一家民房生产小零部件,每天7点到晚上11点不停生产,产生刺耳噪音和刺鼻味道,影响居民生活,大气造成污染。询问是否有正规环境许可证及经营资质。
行政区域:平原示范区
污染类型:大气,噪音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的生产小零部件民房系马庄村民兰泽萍开办的新乡市容盛弹簧有限公司,企业为金属制品加工类企业,生产工艺只涉及物理性的切割、打孔、打卷等工序,企业无涉气工序,不存在气味刺鼻造成大气污染问题,但车床运行时产生会产生一定噪音,对群众产生影响。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的噪声检测报告显示企业厂界周边噪音为北侧54.3dB(A)、南侧53.25 dB(A)、东侧43.65dB(A)、西侧53.8 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企业提供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为20194107000100000603)、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00MA45ETMX49)及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410700MA45ETMX49001W)等环保手续和营业资质。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我区环保部门已要求企业避免敏感时段生产作业并注意关闭门窗,企业于1月7日递交了书面承诺。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五、红旗区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220106001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位于平原路新二街交叉口西北角的商住楼,该楼楼体南面呈圆形凸出玻璃墙,会将白天的日光和夜间的城市灯光反射到对面公务员小区B区及附近住宅房屋,影响居民生活休息。
行政区域:红旗区
污染类型:其他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1月7日,新乡市环境保护局红旗分局执法人员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经查举报反映商住楼名为景城国际大酒店,归属于新乡景城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朝晖,地址位于新乡市新一届220号大景城。该商住楼于2012年9月29日经新乡市城乡规划局审批后,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10700201200053;2017年3月24日由新乡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颁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准许施工,编号:41070020170324001;该酒店外立面装饰工程于2021年6月16日经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实,颁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编号:新自资规核字第410700202100044号;2021年11月3日通过新乡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目前该酒店内部装饰未开始,处于空置状态。
是否属实:基本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根据现场调查情况,该酒店建设工程通过规划、建设等主管部门审批,符合相应法律法规。对于建筑光污染现象,现行法律法规缺乏判定光污染的明确标准及罚则,建议上级部门制定相应标准、法规,为光污染判定及处罚提供法律依据。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六、红旗区
受理编号:X410700000000202201060001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新乡市红旗区新延路与南环路交汇处向东200米路南滑县黄塔寺骨伤医院,位于医院一楼东头第一间放射科无环保资质,违规放射多年,对周边环境辐射及污染破坏生态平衡,对老百姓身体带来伤害。另外医院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扔,对环境带来损害。
行政区域:红旗区
污染类型:辐射,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经检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1月7日,新乡市环境保护局红旗分局执法人员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经查举报反映医院名为滑县黄塔寺骨伤医院新乡第一诊所,法定代表人:明朝刚,地址位于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关提村西口,从事外伤、骨科治疗。现场检查发现,该诊所有一台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XHX300B型号X光机,为Ⅲ类射线装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名录要求:生产、 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应当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该诊所未按要求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新乡市环境保护局红旗分局依法对该诊所立案查处。该诊所医疗废物与优艺国际环保科技(新乡)有限公司签订有危险废物转移合同,医疗废物由优艺国际环保科技(新乡)有限公司定期转移,每月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明确记录危险废物种类、废物重量、转移时间、转移人员。
是否属实:基本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根据现场调查情况,新乡市环境保护局红旗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诊所立案处罚,现场要求办理环评登记表和相关手续,经现场验收符合规定后再进行使用。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七、牧野区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220103000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牧野区王村镇高湾村南头农机站夜间进行电镀作业,已持续五六年,产生废水排入卫河,有刺鼻味道。举报人反映高湾村村书记武涛、李荣义参与。
行政区域:牧野区
污染类型:水,大气,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中所称的“电镀”实为“酸洗电抛光”,现场检查时未生产,该酸洗电抛光加工点负责人为李荣义,现场无法提供任何经营证照、环评审批及排污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属“散乱污”企业。李荣义于2018年1月1日与高湾村村民委员会(高湾村村书记为武涛)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自行建设厂房,前期为空调配件仓库,从2018年12月开始从事酸洗电抛光加工。 经现场勘查,该酸洗电抛光加工点总面积约有800㎡,南侧为生产车间,面积约为100㎡;东侧为仓库,面积约为200㎡;原材料为抛光液(硫酸和磷酸按一定比例混合)、清洗液。生产工艺为原材料(不锈钢零部件)-酸洗-电解抛光-水洗-成品。现场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生产废水未处理直接经生产车间西北角白色10cm直径的PVC管流至车间北墙外侧一水泥硬化底沉淀池内,沉淀池长0.6m、宽0.4m、深0.4m,沉淀池内高于水泥硬化底15cm处有一白色10cm直径的PVC管,连接至院内污水管道,池内底部南侧有一处破损口,现场发现部分废水从破损处渗入地下。2022年1月4日,新乡市环境保护局牧野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李荣义酸洗电抛光加工点生产车间北墙外侧水泥硬化底沉淀池破损口下方提取土样检测。通过对周边环境走访,未发现废水排入卫河的情况,该加工店距离卫河直线距离约400米,厂区周边未发现排污管道,卫河沿岸附近也未发现排污口。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1、由环保分局对该加工点进行查封扣押,并对其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待检测报告出具后,由环保分局联合公安分局对其进一步处理。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经王村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给予高湾村第一书记武明亮、高湾村书记武涛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高湾村环保员李荣洲行政记大过处分。
八、牧野区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2201040007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牧野区福彩街阳光365小区的居民反映,牧野区尚村路口紧邻107国道附近有在建云锦府小区夜间混凝土施工噪声扰民,持续时间在晚十点左右至第二天早晨五点左右,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行政区域:牧野区
污染类型:噪音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的云锦府小区地址位于新中大道与中原东路交叉口东南角,经从地图查阅,该工地与福彩街阳光365小区直线距离为254米。小区内施工工地主要是对地下车库进行浇筑,该项目由河南埔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接,因前期降水影响,钢筋出现锈蚀,为杜绝安全隐患确保工程质量,该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递交了连续施工申请,经新乡市牧野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新乡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及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审核通过,施工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22时至2022年1月4日6时,截止1月4日15时地下车库浇筑已全部结束。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针对上述调查情况,我区作出以下处理:要求环保分局、区建设局和区城管局进一步加大对该工地的监管力度,同时举一反三对辖区工地施工噪声采取降噪减少噪声影响,尽可能减小对周边群众的影响,并在夜间施工期间对周边敏感点区域加强公示宣传。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九、卫滨区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2201040001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新乡市铁路西中南社区军管楼家属院,举报小区一位姓冯的领导带头在小区院内伐树40多棵,其中有一棵50多年的树,破坏生态环境。
行政区域:卫滨区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中南社区军管楼家属院位于卫滨区中同南街西段,始建于70年代初,总面积12492平方米。该小区被列入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范围。2021年10月底开始施工,中南社区作为属地管理牵头单位配合施工方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冯珊,女,系铁西街道中南社区社区党委书记、主任。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带领社区工作人员多次征求居民意见,张贴相关通知,开展民意调查。在改造过程中该小区内有6棵枯死树木,同时按照项目设计方案有14棵树木影响地下污雨水管网改造施工,因此社区组织召开院委会征求居民意见,经研究决定张贴通知告知居民将自家栽种的树木、临时雨棚等影响改造的设施限期自行处理。对自然生长的无主树木经周边居民商讨决定由院委会和群众代表寻找到一名社会人员李海付进行处置。
举报人反映的树龄较长的榆树部分树枝已发生枯死下垂现象,且占压地下管网并对2号楼楼基与铁西粮库围墙造成安全隐患。该树木主家刘振家,男,现长期居住于海南。多年前因树木影响楼房地基,刘振家从吴大夫手中花250元钱买下,经与主家刘振家沟通其同意由社区进行处理。此次共计砍伐20棵树木,其中桐树5棵、榆树2棵、椿树9棵、花椒树1棵、石榴树2棵、樱桃树1棵。经城管局调查,该伐树行为未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上述行为违反了《新乡市城市绿化条例》第28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违法。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1、铁西街道办事处:核实过程中工作人员对案件涉及的树木位置、数量、种类、产权等问题进行面对面的询问和交流,并进行群众满意度走访调查,被调查人均表示看到了社区张贴的通知并同意对院内枯树和影响改造的树木进行处理,目前军管院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已接近尾声,小区内已重新种上树木和草坪达到了绿化效果,居民反映对老旧小区改造比较满意。
2、卫滨区城管局:根据《新乡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李海付下发《新乡市卫滨区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卫滨区城管罚先告字[2022]第001号)》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责令停止侵害;2、罚款贰万元整。
是否办结:是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