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 办理结果公示(第27、28、29、31、32批)
第27批
一、卫辉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50027(*)
反映情况:卫辉市城郊乡纸坊社区有4、5户养猪场,原来污水直接排入老卫河被封堵,现在通过厂区渗坑直排地下,粪便臭气难闻,污染环境,多次向当地反映至今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属实。卫辉市城郊乡纸坊社区现有养殖户6户,猪圈134座,存栏655头,均属散养户,养殖数量小。由于卫辉市城乡结合部的污水管网尚未完善,对散养户的日常监管不到位,个别养殖场的污水乱排,污染环境。
处理及整改情况:1.对现有6户养殖场实施关闭或搬迁,7月15日前完成除待产母猪外猪圈的关闭搬迁,对剩余待产母猪按繁殖周期5个月的时间,全部清理到位。2.在此期间,要求养殖户对待产母猪所产生的粪便、尿液及污水集中收集并及时清运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问责情况:无。
二、新乡市原阳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50001
反映情况:原阳县富鑫铁门厂(老煤建院内)长期以来用盐酸,镀锌、喷漆,严重污染周边环境。上级检查时有人通风报信就关门。
调查核实情况:1.经查,该案件举报属实。(1)“长期以来用盐酸”不属实。(2)“镀锌”不属实。(3)“喷漆”属实。(4)“严重污染周边环境”不属实。(5)“上级检查有人通风报信就关门”不属实。2.群众举报反映的“新乡市原阳县富鑫铁门厂,经营者蔺自广,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老煤建院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725MA416763X9。经营范围,门窗加工、装饰材料批发零售。现场检查该厂近期无生产痕迹,处于停产状态。(1)该厂“长期以来使用盐酸”经现场检查核实,厂内无盐酸及相关原材料。车间水泥池内为清水。(2)该厂无“镀锌”设备。(3)“喷漆”工序存在,现场检查近期无生产痕迹。(4)“严重污染周边环境”,经现场查看周边环境没有排污管道及排污痕迹。(5)经营者蔺自广写保证书,从来没有接到过通风报信电话。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6月28日对富鑫门业加工厂下达了《限期取缔通知书》,要求2日内自行清除原料,拆除设备。截至2018年7月1日该车间已清理到位。
问责情况:无。
三、新乡市获嘉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50032
反映情况:获嘉县照镜镇楼村工业园区,新乡市胜达氢氧化铝有限公司,无证经营,使用锅炉,夜间10点后生产,粉尘、噪音大。
调查核实情况:1.关于无证经营,经查不属实。公司有环评手续,建设项目是2017年清改项目。2.关于使用锅炉,经查情况属实。经查该公司使用天燃气锅炉,锅炉为有机热载体炉。3.关于夜间生产,粉尘、噪音大,经查部分属实。该公司全天生产,分三班,每班8小时。2018年6月27日专案组现场检查,企业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操作工人在接料时有洒落现象,车间地面有散落粉尘。
处理及整改情况:要求该公司进行整改,并制定整改方案。目前该公司已制定方案,对操作工人进行了培训,重新购置了吸尘器,对生产厂区进行了清理。
问责情况:无。
四、辉县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50002
反映情况:辉县市张村乡裴寨社区杨圪档小区南不足1公里一处砂岩加工厂,无任何手续、任何环保设施、任何密闭装置,非法开采、加工砂岩,扬尘严重,车辆带泥上路严重,影响群众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2018年5月24日,辉县市张村乡企业办、安监办、环保所等职能站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宋伍林在杨圪垱村南用一辆铲车开采砂岩,巡查人员当场予以制止,并立即通知矿产执法部门对现场施工铲车进行查扣,目前,辉县市矿管局已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正在按程序进行办理。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成张村乡政府、矿管局、环保局等部门要加大排查巡查频次,依法严厉打击私挖盗采行为。同时,完善建立监管执法长效机制,加大对私挖乱采的巡查和整治工作力度,对非法开采、私挖盗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问责情况:无。
五、原阳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50051
反映情况:内容与“新乡市原阳县1、S311省道与阳和社区棘针坟村道路交叉口处西南角有一处约1000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包括三层10余间的门面房约3000多平方米和厂房约7000平方米),厂房内每天还有大量油漆类气体和粉尘排放,污染环境(厂房西边窗户处有污染物排放留下的痕迹),给附近的居民造成极大伤害和影响。……”的来信内容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1. 经查,问题1属实。该违法建筑建于2015年,建成后租给圣辉门业,2017年底,圣辉门业搬走,厂房现做为存放成品实木门的仓库。2015年以来,原阳县国土资源局、葛埠口乡人民政府多次对该违法建筑进行制止,依法给当事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相关文书。在制止无效后,2016年2月23日,原阳县国土资源局已依法向原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县法院根据最高院的文件未予受理,原阳县人民政府根据法定程序已于2018年6月28日下达了《排除妨碍催告书》,依法履行程序后予以强制拆除。 2.问题2属实。该案件所反映的混凝土搅拌站问题实为原阳县阳和街道办事处棘针坟村辖区居民李进中所经营,该搅拌站无营业执照,无环评手续,无土地使用手续属违章建筑。2018年6月26日现场核查时,该混凝土搅拌站未生产,场内砂石原料已基本清理到位,搅拌罐体均已拆除放倒。其余设备正在自行拆除中。3.问题3属实。该案件所反映的违章建筑的厂房仓库(亚强米业)问题实为原阳县阳和街道办事处棘针坟村辖区居民李亚强所经营的原阳县亚强木制品有限公司,该公司有营业执照,无环评手续,无建筑规划许可手续属违章建筑,已停产一年,现场核查时未发现生产迹象。4.问题4属实。该案件所反映的两处违章建筑厂房仓库问题实为原阳县阳和街道办事处棘针坟村辖区居民娄够妮所经营的原阳县川河家具有限公司,有环评手续,主要生产办公家具。该公司路东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无建筑规划许可手续。2016年原阳县相关部门分别向原阳县葛埠口乡人民政府下达了《监管通知》、《拆除通知》、《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通知, 2018年6月28日,县政府根据法定程序已下达《排除妨碍催告书》,要求自行拆除违法占地建设的附属物。5.问题5属实。该案件所指项目位于阳和办事处棘针坟村西头南北路东西两侧各有一处违章建筑,路西违章建筑使用的土地属于葛埠口乡熊庄村二组,厂房建成于2018年2月,建设过程中葛埠口乡政府与乡国土所对该违法建筑进行了多次制止,下达了完整的拆除文书,属于拆迁建筑。2018年4月25日,葛埠口乡政府组织乡电管所、国土所对该厂房进行了断电。厂房内现存放有少量纸箱原材料和半成品。路东违章建筑使用的土地属于阳和办事处棘针坟村,土地性质是集体建设用地。违章建筑为原阳县亚强木制品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无建筑规划许可手续属违章建筑。该处厂房为原阳县亚强木制品有限公司新厂址,尚未投入生产,企业现场核查时未发现生产迹象。6.问题6属实。由S311省道通往阳和办事处丁庄村的道路东边,约200米处只有新乡市大唐家私有限公司一家企业,年产10万件木质家具,土地性质属于建设用地,符合葛埠口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通过了原阳县国土局和葛埠口乡规划建设环保综合管理办公室批准。项目于2017年9月经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2017年10月18日经原阳县环境保护局公示备案。2018年6月25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年产10万件木质家具项目正在生产,配套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车间内有油漆气味。
处理及整改情况:1.问题1,原阳县国土资源局于2018年6月28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排除妨碍催告书》。限期7月15日前将成品全部移出厂房,达到场光地净。按照县政府部署,依法对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2.问题2,阳和街道办事处对该搅拌站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原阳县国土局已履行完强拆程序,截至目前,当事人已出动铲车4台次、运输车4辆次,工人10人对棘针坟混凝土搅拌站进行拆除复耕,确保7月10日前完成拆除复耕工作。3. 问题3,6月26日由消防、电业部门实施停电并查封供电设备,并向原阳县亚强木制品有限公司下达了取缔通知书。针对反映的违法建设问题,6月29日原阳县城市综合执法局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依法履行程序后予以强制拆除。目前违章建筑所有人正在自行拆除。已出动叉车4台次、运输车2辆次,工人5人对亚强木制品有限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原材料、成品进行拆除清理。确保7月15日前完成拆除清理工作。4.问题4,2018年6月28日阳和街道办事处对川河家具有限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原阳县国土资源局向违法当事人李文化下达《排除妨碍通知书》,依法履行程序后对违法占地部分予以强制拆除。确保7月15日前完成拆除清理工作。5. 问题5,限期7月15日前自行拆除到位。6.问题6,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公司各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原阳县环境保护局将根据监测结果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问责情况:1.给予连娜诫勉谈话;2.给予袁哲诫勉谈话。3.给予刘四防诫勉谈话。4.给予张喜爱诫勉谈话。
六、原阳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50052
反映情况:内容与“新乡市原阳县1、S311省道与阳和社区棘针坟村道路交叉口处西南角有一处约1000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包括三层10余间的门面房约3000多平方米和厂房约7000平方米),厂房内每天还有大量油漆类气体和粉尘排放,污染环境(厂房西边窗户处有污染物排放留下的痕迹),给附近的居民造成极大伤害和影响。……”的来信内容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及整改情况、问责情况与第二十七批14号案件(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50051)一样。
七、原阳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50053
反映情况:内容与“新乡市原阳县1、S311省道与阳和社区棘针坟村道路交叉口处西南角有一处约1000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包括三层10余间的门面房约3000多平方米和厂房约7000平方米),厂房内每天还有大量油漆类气体和粉尘排放,污染环境(厂房西边窗户处有污染物排放留下的痕迹),给附近的居民造成极大伤害和影响。……”的来信内容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及整改情况、问责情况与第二十七批14号案件(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50051)一样。
八、原阳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50054
反映情况:内容与“新乡市原阳县1、S311省道与阳和社区棘针坟村道路交叉口处西南角有一处约1000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包括三层10余间的门面房约3000多平方米和厂房约7000平方米),厂房内每天还有大量油漆类气体和粉尘排放,污染环境(厂房西边窗户处有污染物排放留下的痕迹),给附近的居民造成极大伤害和影响。……”的来信内容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及整改情况、问责情况与第二十七批14号案件(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50051)一样。
九、原阳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50055
反映情况:内容与“新乡市原阳县1、S311省道与阳和社区棘针坟村道路交叉口处西南角有一处约1000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包括三层10余间的门面房约3000多平方米和厂房约7000平方米),厂房内每天还有大量油漆类气体和粉尘排放,污染环境(厂房西边窗户处有污染物排放留下的痕迹),给附近的居民造成极大伤害和影响。……”的来信内容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及整改情况、问责情况与第二十七批14号案件(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50051)一样。
十、原阳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50056
反映情况:内容与“新乡市原阳县1、S311省道与阳和社区棘针坟村道路交叉口处西南角有一处约1000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包括三层10余间的门面房约3000多平方米和厂房约7000平方米),厂房内每天还有大量油漆类气体和粉尘排放,污染环境(厂房西边窗户处有污染物排放留下的痕迹),给附近的居民造成极大伤害和影响。……”的来信内容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及整改情况、问责情况与第二十七批14号案件(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50051)一样。
十一、原阳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50057
反映情况:内容与“新乡市原阳县1、S311省道与阳和社区棘针坟村道路交叉口处西南角有一处约1000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包括三层10余间的门面房约3000多平方米和厂房约7000平方米),厂房内每天还有大量油漆类气体和粉尘排放,污染环境(厂房西边窗户处有污染物排放留下的痕迹),给附近的居民造成极大伤害和影响。……”的来信内容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及整改情况、问责情况与第二十七批14号案件(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50051)一样。
十二、原阳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50058
反映情况:内容与“新乡市原阳县1、S311省道与阳和社区棘针坟村道路交叉口处西南角有一处约1000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包括三层10余间的门面房约3000多平方米和厂房约7000平方米),厂房内每天还有大量油漆类气体和粉尘排放,污染环境(厂房西边窗户处有污染物排放留下的痕迹),给附近的居民造成极大伤害和影响。……”的来信内容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及整改情况、问责情况与第二十七批14号案件(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50051)一样。
十三、原阳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50059
反映情况:内容与“新乡市原阳县1、S311省道与阳和社区棘针坟村道路交叉口处西南角有一处约1000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包括三层10余间的门面房约3000多平方米和厂房约7000平方米),厂房内每天还有大量油漆类气体和粉尘排放,污染环境(厂房西边窗户处有污染物排放留下的痕迹),给附近的居民造成极大伤害和影响。……”的来信内容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及整改情况、问责情况与第二十七批14号案件(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50051)一样。
第28批
一、辉县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50062
反映情况:辉县市孟庄镇三里屯村,有一个养猪场,臭气难闻,虫蝇滋生。向相关部门反映好几年没有处理。
调查核实情况:反映的养猪场所有人为牛德来,该养殖场存栏生猪200头。6月26日上午,辉县市调查组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处于正常养殖状态,调查组立即组织孟庄镇、农牧局、环保局、三里屯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召开整治搬迁动员现场会,并对该养殖场下达了限期搬迁通知书,要求该养殖户必须于3日内完成搬迁。
处理及整改情况:孟庄镇安排专人与养殖户牛德来多次沟通协调,督促加快搬迁事宜,牛德来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表示非常理解,并立即启动了搬迁工作,截至6月28日12:00,该养殖场的200头生猪已出售或搬迁完毕,养殖现场的粪便已彻底清理并用生石灰进行了全面消毒。
问责情况:无。
第29批
一、凤泉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60038(*)
反映情况:凤泉区大块镇小块村附近有一个新乡华幸化工有限公司,不知生产的什么化学物品,厂子基本都是晚上半夜或凌晨生产,生产时气味呛鼻,烟雾弥漫,光想把人呛晕。厂子偶尔会白天生产,但白天生产时没有什么气味,烟囱也是冒出来的白烟,我们怀疑该厂趁着夜色偷排,但是老百姓自己无法收集证据,每次厂子夜里生产气味难闻时,我们就给环保局打热线,但环保局只说记下了,也不过来核实调查,厂子还是任性排放。该厂的负责人姓王,是政协委员,据说背景深厚,连区环保局长都怕他,环保局的一般工作人员更不敢来查他。
调查核实情况:1.关于“厂子任性排放”问题,举报内容部分属实。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凤泉区政府立即责成区环保局进行现场核查。区环保局对近两年12369举报件进行调阅后,12369转办件共计2次。2017年9月,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工人正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修及维护,未发现有异常气味;2018年2月,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2018年6月28日,环境监察人员对新乡市华幸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突击检查,该企业因市场原因,处于停产状态。经调查核实,因夏天室外温度过高,缩聚磷酸盐车间聚合炉温度在三百度左右,工人容易中暑,所以选择晚上生产,与举报转办件中白天停产、晚上生产反映相吻合。现场检查时,该企业缩聚磷酸盐项目聚合脱水工序出料口(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中未对该工段提出要求)未采取集中处理,容易造成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2.关于“该厂的负责人姓王,是政协委员,据说背景深厚,连区环保局长都怕他,环保局的一般工作人员更不敢来查他”问题,举报部分属实。新乡市华幸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常家豪,生产经理常清飞(区政协委员),企业虽经过法人变更,但不存在有王姓负责人;该企业在环境监察人员日常检查中能够积极配合工作,未出现阻挠检查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1.凤泉区已对公司缩聚磷酸盐项目聚合脱水工序出料口未采取集中处理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要求该企业对缩聚磷酸盐项目聚合脱水工序出料口进行封闭,目前已封闭完成。2.要求该企业恢复生产时开展污染源废气检测,公司已委托第三方对企业生产环节产生的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进行检测,检测数据符合标准。
问责情况:无。
二、卫滨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70002(*)
反映情况:卫滨区新乡市吉恩镍业有限公司承租人朱可川,还有新乡市卫滨区李西成长年非法回收铅酸蓄电池,没有一点环保措施,地上旧电池散落一地。回收的价格比正规厂家每吨高有200元,明显就是小铅厂的价格。他们长年非法回收蓄电池对左右环境造成严重危害。以下是非法回收旧电瓶的窝点。(地址为来信附件地图标识提取:1、新乡市卫滨区南环路新慧线业有限公司附近;2、新乡市卫滨区西外环河南省全顺铜业有限公司附近;3、新乡市卫滨区黄河大道解放大道交叉口新乡基恩镍业有限公司附近;4、新乡市封丘县封尹路大润发购物广场向北,起重大道南)据说他们新乡市环保局有关系。一有消息环保局马上通知让停止回收。
调查核实情况:1.“新乡市卫滨区新乡市吉恩镍业有限公司承租人朱可川,还有新乡市卫滨区李西成长年非法回收铅酸蓄电池”问题不属实。经查,新乡市吉恩镍业公司已于2009年搬迁。目前,该公司原厂区内的办公楼租赁给快递家具的物流公司,其他厂房均空置,从未向外出租,更没有承租给叫朱可川和李西成的人。2.(1)“新乡市卫滨区南环路新慧线业有限公司附近存在回收旧电瓶窝点”的问题不属实。经查,新慧线业有限公司从事纺线行业。厂区内和公司周边未发现有回收废旧电瓶和存储点的情况。(2)“新乡市卫滨区西外环河南省全顺铜业有限公司附近存在回收旧电瓶窝点”的问题不属实。经查,河南省全顺铜业有限公司已破产倒闭,厂房空置。厂区内和公司周边未发现有回收废旧电瓶和存储点的情况。(3)“新乡市卫滨区黄河大道解放大道交叉口新乡吉恩镍业有限公司附近存在回收旧电瓶窝点”的问题不属实。经查,新乡市吉恩镍业公司已于2009年搬迁。目前,该公司原厂区内办公楼租赁给一个专门快递家具的物流公司,其他厂房均空闲。厂区内和公司周边未发现有回收废旧电瓶和存储点的情况。(4)“新乡市封丘县封尹路大润发购物广场向北,起重大道南附近存在回收旧电瓶窝点”的问题。该问题发生地不在卫滨区,经封丘县环保局提供调查证明,该问题不属实。3.“据说他们新乡市环保局有关系。一有消息环保局马上通知让停止回收”的问题。该问题调查责任主体不在卫滨区,经新乡市有关部门提供调查证明,该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卫滨区政府已责成平原镇政府和胜利路办事处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日常检查力度。
问责情况:无。
第31批
一、辉县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70050
反映情况:辉县市张村乡杨圪垱村西,齐万岭水泥厂内有一个化工厂烧石灰冒烟,粉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企业名称为辉县市东方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轻质碳酸钙,2010年2月8日经新乡市环保局验收。1.关于“化工厂烧石灰冒烟”问题,2018年6月29日,调查组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该车间的煅烧窑配套安装了水喷淋除尘器和静电除尘器,现场调阅该企业2018年 4月24日委托河南恒科环境检测公司对其污染防治设施外排口及厂区外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情况监测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恒检BW-147-2018)显示其污染防治设施外排口及厂区外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应执行的排放标准;2018年6月22日该企业委托中析源科技有限公司于对其的污染物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该公司应执行的排放标准。2.关于“粉尘污染严重”问题,调查组于6月7日对第5批4号D410000201806050113问题现场调查时,发现该企业厂区道路损坏严重,极易造成扬尘污染,已当场责令其立即整修道路。
处理及整改情况:该企业于6月10日启动厂区道路大修工程,截至6月30日12:00,该企业已完成厂区及门口道路大修,现已整改到位。
问责情况:无。
二、辉县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70063
反映情况:辉县市张村乡杨圪垱村,宋武林乱挖耕地卖矿产,占用圈地开采里面资源。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关于群众举报的“宋武林乱挖耕地卖矿产,占用圈地开采里面资源”问题,辉县市矿管局常村矿管所于2018年5月24日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宋武林雇佣铲车司机王金成在杨圪垱村南私自开采页岩土,矿管执法人员当场进行了制止,并对铲车进行查扣,目前,辉县市矿管局对该案件已立案处理。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辉县市政府责成张村乡政府、矿管局、环保局等部门要加大排查巡查频次,依法严厉打击私挖盗采行为。同时,完善建立监管执法长效机制,加大对私挖乱采的巡查和整治工作力度,对非法开采、私挖盗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问责情况:无。
三、卫滨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80019(*)
反映情况:卫滨区黄河大道解放南桥西南角河堤南边,浣溪沙洗浴南边第一化工厂,非法回收铅酸蓄电池,倾倒、转移旧铅酸蓄电池,没有环评手续,没有危废经营许可证,没有转移五联单。厂内地下管道被倒入硫酸液体,回收的旧电瓶卖入非法练铅小厂,白天大门紧闭,凌晨开始工作,够三十吨货物就转移,每年回收上万吨旧电瓶。负责人朱可川(电话省略)。
调查核实情况:1.举报人反映的的问题不属实。经查,新乡市第一化工厂和新乡市吉恩镍业有限公司老厂区是在同一个厂区内,新乡市第一化工厂早于2006年以前已经倒闭。目前,该厂厂房均严重破损,处于空置状态。在该厂厂区内及其周边均未发现有回收废旧电瓶和存储点的情况。2.“厂内地下管道被倒入硫酸液体”的问题不属实,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卫滨分局与胜利路办事处共同对该厂的下水管道进行查看,均未发现有硫酸液体的情况。3.“白天大门紧闭,凌晨开始工作,够三十吨货物就转移”的问题不属实。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卫滨分局与胜利路办事处工作人员多次夜间到该厂查看,均未发现有人员和运输废旧电瓶的车辆出入。
处理及整改情况:卫滨区政府已责成胜利路办事处加强对该厂区的日常检查力度。。
问责情况:无。
第32批
一、辉县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80104
反映情况:辉县市孟庄镇西夏峰村村西头有一家骨粉厂,长年加工牛骨头、猪骨头,加工时粉尘乱飞,收购的骨头堆放在院子里,气味难闻,时常有一股恶臭味,特别现在夏天天气热,苍蝇特别多。这个骨粉厂在这里好些年头了,村民多次举报都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解决,上边一有检查骨粉厂就停上几天,过后继续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属实。2018年3月9日,孟庄镇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杨学强骨粉厂违规建设投入生产后,镇政府立即对该厂采取了断电措施,并责令其拆除生产设备,清除原料和产品。6月30日,调查组对该厂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该厂已按要求拆除了粉碎机和输送料架,但未移出厂区,部分原料露天堆放,调查组当场责令其立即将生产设备移出厂区并彻底清理原料及产品。调查组走访本村网格员及周边两户村民,均反映该企业在3月份停产后一直未生产,存在异味的原因是由于天气炎热和该厂原料(骨头)露天堆放引起的。
处理及整改情况:辉县市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对其生产设备及产品进行清理,截至7月1日12:00,该厂粉碎机、输送料架等生产设备已移岀厂区,原料、产品已清理,并对厂区进行清扫,彻底消除了恶臭污染,已按要求关闭到位。
问责情况:无。
二、辉县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80105
反映情况:辉县孟庄镇段屯村村东,腾飞铸钢东路南第四个门内有一家泡沫颗粒黑加工厂,生产时废气直接排出,气味刺鼻,影响百姓的正常生活。向有关部门反映多次,没有得到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1.经查,群众反映的泡沫颗粒黑加工厂位于辉县市孟庄镇段屯村东600米处,名称为段屯泡沫厂, 2018年4月安装设备后开始进行生产,无环评审批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2.2018年4月15日,辉县市孟庄镇在日常排查中发现段屯泡沫厂违规建设投入生产后,孟庄镇政府立即对该厂采取了断电措施,并责令其拆除生产设备,清除原料和产品。6月30日,调查组对该厂现场检查,该厂处于停产状态,该厂已按要求拆除了制粒机,但未移出厂区,部分产品露天堆放,调查组当场责令其立即将生产设备移出厂区并彻底清理原料及产品。调查组走访本村网格员及周边两户村民,均反映该企业在4月份停产后一直未生产,存在异味的原因是由于天气炎热和该厂原料及产品露天堆放引起的。
处理及整改情况:辉县市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对其生产设备及产品进行清理,截至7月1日12:00,已将该厂制粒机拆除并移岀厂区,原料及产品已清理,并对厂区进行清扫,彻底消除了异味污染,该厂已按要求关闭到位。
问责情况:无。
三、原阳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80042
反映情况:原阳县陡门乡政府正北边幸福渠旁边,有一家养猪场,粪便、污水直接倒入幸福渠河坡上,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案件情况属实。经走访排查陡门乡陡西村鲁广记养猪场存在粪便堆积在养猪场门前,建设有污水处理池但未封顶需提升改造,无晾粪场。
处理及整改情况:陡门乡政府、县农林畜牧局联合工作组对鲁广记生猪养殖场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对其宣传政策,学习养殖场建设规范,明确整改工作任务、要求、时限和责任人,6月30日对鲁广记生猪养殖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目前鲁广记生猪养殖场内外粪便全面清理完毕,正在对粪污处理设施和晾粪场进行规范整改施工。陡门乡人民政府将加大整治力度,督促养殖场加快整改施工进度,确保7月16日前完成鲁广记生猪养殖场处理设施整改工作。
问责情况:经陡门乡党委研究决定给子郭胜良同志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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