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28、29、30批)
第28批
一、辉县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50062
反映情况:辉县市孟庄镇三里屯村,有一个养猪场,臭气难闻,虫蝇滋生。向相关部门反映好几年没有处理。
调查核实情况:1.群众反映的孟庄镇三里屯村养猪场位于三里屯村南,所有人为牛德来,该养殖场于1997年建成,占地面积2亩,存栏生猪230头。2.6月26日上午,辉县市调查组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处于正常养殖状态,针对该举报案件反映的问题,调查组立即组织孟庄镇、农牧局、环保局、三里屯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召开整治搬迁动员现场会,并对该养殖场下达了限期搬迁通知书,要求该养殖户必须于3日内完成搬迁。
处理及整改情况:1.针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辉县市调查组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由辉县市孟庄镇安排专人与养殖户牛德来对接,多次与养殖户牛德来沟通协调,督促加快搬迁事宜,牛德来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表示非常理解,并立即启动了搬迁工作,截止6月28日12:00,该养殖场的230头生猪已出售,猪舍已拆除,养殖现场的粪便已彻底清理并用生石灰进行了全面消毒。2. 新乡市政府责成辉县市政府进一步加大排查整改力度,消除各类污染隐患,完善污染治理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采取强力措施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持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问责情况:辉县市孟庄镇党委给予孟庄动物防疫检疫中心站副站长孙红军和孟庄镇三里屯村党支部副书记秦卫军诫勉谈话处分。
第29批
一、新乡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60033(*)
反映情况:新乡县S308新乡市瑞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该企业没有安装空气净化装置,在每天凌晨后向空气中大量排放污染刺鼻气体,造成周边村庄空气非常难闻,对于此项问题大召营镇周边村庄群众已举行过游行和向上反馈情况,但新乡县政府和新乡县环保局仍无动于衷,欺上瞒下,存在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现象。现该企业仍然在后半夜向外直排刺鼻气体,在环保督察组在河南省驻扎期间,该企业就一关了之,停止生产。据观察该企业还向河道中偷排污水,造成土壤污染和自来水体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情况部分属实。1.关于“该企业没有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问题。经调查情况不属实。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有工艺废气产生,环评要求无碳复写纸显色剂项目工艺废气采取碱液喷淋+UV光氧催化废气治理装置+活性炭吸附”治理,尾气经过1根60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高碱值硫化烷基酚钙项目H2S废气进入三级碱吸收+2t/h废气焚烧炉治理,废气焚烧炉烟气采用钠钙双碱法脱硫治理,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润滑油添加剂项目H2S废气,经三级碱吸收后,和硫化烷基酚钙的硫化工段H2S废气共用一台废气焚烧炉;重烷基苯磺酸盐产品项目钙化反应、脱醇水工段产生的不凝气甲醇、减压蒸馏工段、滤渣处理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用管道收集后,采用三级冷凝工艺治理,治理后的尾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现场检查工艺废气治理设施与环评批复一致。2.关于“在每天凌晨后向空气中大量排放污染刺鼻气体,造成周边村庄空气非常难闻” 和“现该企业仍然在后半夜向外直排刺鼻气体”的问题。经调查情况部分属实。该公司在2018年4月和5月份对厂区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各项污染因子均符合排放标准。 2018年7月4日凌晨0时30分,县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在生产车间闻到明显气味,厂区外未闻到明显气味。3.关于“对于此项问题大召营镇周边村庄群众已举行过游行和向上反馈情况,但新乡县政府和新乡县环保局仍无动于衷,欺上瞒下,存在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现象。”的问题。经调查情况不属实。针对该问题,一是大召营镇政府出具情况说明,此问题未出现周边群众举行游行的现象;二是县纪检委出具相关证明材料。4.关于“在环保督察组在河南省驻扎期间,该企业就一关了之,停止生产”的问题。经调查情况不属实。中央第一环保督察组于6月份进驻河南以来,该企业一直处于正常生产状态,不存在“一关了之,停止生产”的现象。5.关于“据观察该企业还向河道中偷排污水,造成土壤污染和自来水体污染。”的问题。经调查情况不属实,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有废水产生,企业配套建设有6万吨/日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中和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曝气池+沉淀池+高级氧化(芬顿),安装有废水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未发现有废水偷排行为,经调阅近期废水自动在线数据显示无超标数据。
处理及整改情况:1.针对“在每天凌晨后向空气中大量排放污染刺鼻气体,造成周边村庄空气非常难闻” 和“现该企业仍然在后半夜向外直排刺鼻气体”题:(1)邀请相关环保专家对该公司进行全面评估,并出具专家意见,企业按照专家意见进行整改;(2)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在7月4日和7月5日夜间对该公司无组织排放进行检测,预计2018年7月11日前出具检测报告。2.针对反映“造成土壤污染和自来水体污染”的问题,已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厂区井水、后高庄井水、厂区附近土壤进行检测,预计2018年7月11日前出具检测结果。
问责情况:无。
第30批
一、卫辉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70065
反映情况:1、卫辉市西孟姜女河沿线河堤(特别是比干大道桥下游)垃圾遍地,包括建筑和生活垃圾,随意倒在河堤和河里,每个桥的下方都堆满了大量垃圾,几年来无人清理和过问。2、沿孟姜女河的居民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中,造成河水富营养化,河道内杂草丛生。3、卫辉市的周边只要是低洼处,都处处可见大量的生活、建筑垃圾。4、卫辉市南关老机械厂院内有一个燃煤的铸造车间,每一两天就生产一次,产生大量灰尘直接排入空气中,而且生产时噪音极大。5、卫辉市机械厂家属院属于破产单位的遗留问题,多年来环境卫生无人过问,生活污水直接进入年久失修的下水道,渗入地下。
调查核实情况:内容属实。2018年6月30日,卫辉市城郊乡河长办和汲水镇河长办对辖区内河堤、河道、桥体周边开展集中清理。2016年5月,由市政管理处对生活污水口实施了封堵,由市环保局对工业企业污水口实施了封堵,由辖区乡镇对各自辖区内排污口实施了封堵。2018年6月30日,卫辉市水利局已组织专人开展河道水草的清理工作。2018年6月30日,卫辉市出动人员40名、铲车2辆、垃圾清运车5辆,对市区周边低洼处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机械厂铸造作坊已取缔,家属院问题已纳入改造计划。
处理及整改情况:1.卫辉市政府以“五城联创”“城市清洁行动”为载体,营造爱护环境的浓厚氛围,提高城乡居民素质。2.由卫辉市市水利局、城管局对各自管理区域开展全面排查,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3.卫辉市加快环卫作业市场运营交接进度,7月15日前完成交接。4.由城郊乡政府负责落实机械厂区域的旧房改造,争取项目早日完成。
问责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