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 办理结果公示(第33、34、35、36、37、38批)
第33批
一、卫滨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003 (*)
反映情况:新乡市鸿泰电器偷排污水,喷漆生产线无环保评审手续,电排焊机生产有废气,喷漆生产线与排污是2 0 1 0年开始到至今,期间2 0 1 4年卫滨区环保局去检查,老板给年轻的局长摆酒送礼,就不了了之。后又在1 2 3 6 9微信平台上举报过,卫滨区环保局处理用了一个半月,在这期间鸿泰电器老板给环保局送礼,把车间墙上的排污口堵住,让水顺地上的暗洞流走,卫滨环保局的工作人员去了给我们工人开会说水没有污染。但水里加有磷化液、除油剂,除油粉,稀盐酸等不知名化学品。排污口在冷凝器车间东北角地上的水沟有个暗洞排到墙外,墙外现在盖了一堆石头和土,厂后门西大概有8米的距离是出水口。你们一来督察就停产,一走就开工,现在每天2 4小时用净水冲洗。附照片证明。
调查核实情况:1.无环保评审手续情况不属实。该公司2008年4月通过市环保局《年产30万套蒸发器、冷凝器及50套过滤设备项目》环评报告,2009年2月通过了验收,2017年2月获得颁发排污许可证。2. 电排焊机生产有废气情况不属实。该公司生产过程不需要喷漆工艺,也未建喷漆生产线或设备。排焊过程中无需使用焊材,不产生废气。3. 偷排污水情况不属实。该公司外排废水经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市小尚庄污水处理厂,现场检查未发现有私设暗管排放污水的现象。厂区北侧墙外的泥土和石块是当时市政修路时堆放,现早已平整完毕,并种植有农作物。4. 2014年在12369微信平台上举报过情况不属实。市12369环保微信平台是在2016年才开始建设并投入使用的。5.该公司2018年7月4日委托河南省格瑞德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的废气、废水和噪音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显示合格。“水里加有磷化液、除油剂,除油粉,稀盐酸等不知名化学品”的情况不属实。6.举报有关廉政问题,经新乡市环保局对卫滨分局进行调查,未发现卫滨分局领导及工作人员接受过该企业摆酒送礼等违纪问题。举报人称“老板给年轻的局长摆酒送礼,给环保局送礼”的情况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区政府责成平原镇政府和卫滨分局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力度。
问责情况:无。
第34批
一、辉县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300047
反映情况:辉县市薄壁镇西河庄村北边,有个买小勇沙场,该沙场将旁边浇地用的水渠毁坏,导致现在村民没法浇地。
调查核实情况:属实。1.现场检查,该砂场已不存在。2016年5月薄壁镇政府已对该砂场实施断电,2017年5月30日对该砂场拆除到位。2.该砂场确实存在破坏水渠,导致西何庄村民无法浇地,该地块是个人开的荒地,水渠是个人架设的水泥制管和土渠。
处理及整改情况:薄壁镇积极协调,由西何庄村委会和马庄村委会对双方当事人共同调解,最终由砂场家属代表一次性赔偿西何庄村民3000元,目前已赔偿到位。
问责情况:无。
二、辉县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7010019
反映情况:新乡市辉县市薄底镇三节村西边有一个大垃圾堆,无人清理,没人管。
调查核实情况:属实。调查组现场检查,薄壁镇三街村西头确实存在大量垃圾堆放情况,影响了环境卫生。调查组当场责令薄壁镇三街村委会立即整改,要求两日内完成,并建立长效机制。
处理及整改情况:薄壁镇三街村立即对该处垃圾堆进行清运, 7月4日18:00已清理完毕。
问责情况:无。
三、辉县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061
反映情况:辉县洪洲乡乡政府东马力搅拌站和沙石厂,依靠采挖河道沙石生产,其他搅拌站都停工的情况下,就这个搅拌站还一直生产,无任何手续,跟环保打游击战,一检查就停,一走就继续生产。去年又购置了一套180混凝土生产线,并添置了运输车。
调查核实情况:1.依靠采挖河道沙石生产属实。7月2日现场检查,2018年5月辉县市洪洲供电所对该砂石厂采取了断电措施,要求该砂石厂按《通知》要求完善相关手续,目前该搅拌站和砂石厂仍处于断电停产状态。2.一直生产问题不属实。搅拌站行业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企业,在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搅拌站允许正常生产,符合有关要求。3.无任何手续问题部分属实。辉县市马力商砼有限公司2017年9月30日经辉县市环保局清改备案;辉县市马力机制砂有限公司年产50万方机制砂项目2018年5月23日经辉县市发改委备案,5月28日办理营业执照,无环保手续。4.打游击战,一检查就停,一走就继续生产等问题不属实。现场调阅市环保局对该企业的监管记录,该企业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不存在跟环保打游击战行为,不存在私自购置180混凝土生产线行为。调查组询问该企业负责人,该企业负责人马力称去年确实添置了2台混凝土运输车,企业是按照生产能力和市场需求合理添置的,符合常理。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成工业办、供电所、环保所加大对该砂石厂监管督查力度,在该砂石厂未按照《通知》(辉政文〔2018〕23号)要求整改到位前,坚决不予放电。
问责情况:无。
四、辉县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071
反映情况:辉县市孟庄镇有两家企业。1.孟庄镇的永昌化工厂气味难闻,噪音很大,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多次举报没人管。2.新乡市新瑞电池材料公司曾在2017年11月被环保部发现未批先建,至今不知道什么原因仍无处理,无手续,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1.工厂气味难闻,噪音很大,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问题。(1)委托河南恒科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无组织废气开展监测,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生产厂区无组织废气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符合要求,CH3OH(甲醇)、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2)该公司噪声源主要有生产线中的各种风机、空气压缩机、循环压缩机和各类大流量物料泵等高噪声设备,2018年7月5日河南恒科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各厂界昼/夜噪声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走访附近15户居民,3户反映该企业在正常生产状态下个别时段有噪声影响,其余12户居民均反映没有异味和噪声影响。此举报内容属实。(3)调查组查阅辉县市“12369”举报热线平台,2018年1月1日至今未受理过关于反映新乡市永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环境污染的问题。2.新瑞电池材料公司未批先建,至今不知道什么原因仍无处理,无手续,污染严重问题属实。2017年11月12日,环保部驻新乡第16轮强化督察组对新瑞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年产4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建设项目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之中,无当地环保部门环评批复文件,项目已建成,检查时正在生产,未批先建先投产”的问题。市环保局11月13日对其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建设并限期补办环保手续,12月4日,该公司年产4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了新乡市环保局批复。
处理及整改情况:该公司现正在全面提升设备动静密封点、储存、装卸、废水系统、有组织工艺废气和非正常工况等工序治理,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按要求全面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该公司立即对厂区噪声源采取增设消音棉、增加隔音罩板等措施,并在厂区西墙上增加3米高隔音墙,截止7月6日12:00已整改到位。
问责情况:无。
五、卫辉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096
反映情况:1.卫辉市石包头乡范坡村村南河沟有一个大型石料分碎厂,现已经营十几年,矿长刘山琴是范坡村党支部书记的内弟。天天灰尘满天飞,严重污染空气,乡领导是他们的保护伞,对此群众意见非常大。2.罗圈村村支部在登记,申报脱贫,吃低保方面存在弄虚造假行为。其中有十几户在村里是养殖专业户,每户养猪上百头,粪水流在河沟里,严重污染水源,每户养羊几百只,森林绿化受到严重破坏。另诉:罗圈村村干部侵占集体资产,贪污腐败等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部分属实。2016年7月,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卫辉市狮豹头乡政府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范坡村南河沟石料粉碎厂,无任何审批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随即对其进行取缔。至今未发现范坡村石料厂有生产迹象。不存在灰尘满天飞,严重污染空气现象。罗圈村村支部在登记,申报脱贫,吃低保方面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问题线索。已转交至狮豹头乡纪委处理。罗圈村现有四家养猪场,均不在禁养区范围,孟明亮的养殖场达到规模化养殖标准,张军华等3家养殖户达不到规模化养殖场标准。狮豹头乡政府已安排人员对张军华等3户的整改情况进行持续督导。罗圈村村干部侵占集体资产,贪污腐败”的问题线索,已转交至狮豹头乡纪委处理。
处理及整改情况:1.持续加强“散乱污”企业的日常监管,并全面排查,确保无死灰复燃现象。2.进一步加强对散养户的日常监管,做到化粪池定期清理到位,确保粪便及时清理无外溢。
问责情况:无。
六、辉县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199(*)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040
反映情况:新乡市辉县市孟庄镇涧头村南头,欧凯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从事包装装璜印刷品印刷。该公司环评手续存在严重批建不符,设备增多,型号不符,擅自扩建生产线。未按照要求进行提标改造。废油桶没有危废处理联单,也没有专项储存,在厂里任意堆放,任意卖给别人。环保形势一紧,该厂关起门偷偷生产,污染防治设施常年不运行,挥发性有机物肆意直排,气味刺鼻,老百姓去厂里反映,负责人态度蛮横,说自己认识领导,告到哪里都没事。
调查核实情况:1.批建不符等问题部分属实。经查,公司年产3000吨塑料包装膜项目2017年9月30日通过辉县市环保局备案公告。7月2日现场检查,发现生产车间1台已闲置不用的流复机不在环评报告设备名录内,并且这台流复机也未办理其他任何环评审批手续,属于批建不符的情况。2. “未按照要求进行提标改造”问题不属实。经查,该公司印刷和复合工序配套建设有处理设施,均符合当前环保治理要求,且能够正常运行,达标排放,目前该公司未接到上级有关部门对其下达有提标和改造等治理要求。3.“废油桶任意堆放,任意卖给别人”问题不属实。经查,公司建设有危险废物储存间,签订有危废处置合同,建立有危废管理台账,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墨桶等均存放于危险废物储存间内,未发现该公司将废油墨桶在厂里任意堆放,任意卖给别人的情况。4.“关起门偷偷生产,挥发性有机物肆意直排,气味刺鼻”等问题不属实。经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印刷工序和复合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处理设施治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外排, 2018年6月25日至26日河南和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外排废气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显示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河南省《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附件1的印刷行业有机废气排放口标准要求。另,经走访周围群众,均反映未发现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污染防治设施不运行的情况,也未闻到刺鼻等难闻的气味。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令该公司当天对已闲置不用的流复机进行拆除,已落实到位。督促该公司严格执行各项环保管理制度,确保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高效运行,达标排放。
问责情况:无。
七、原阳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047
反映情况:原阳县去年元月份引进一家无名的家具加工企业,位于葛埠口乡白寨村南,(南邻原黑路,北邻住宅区)没有牌子,没有名称,3000多平米的厂房也是违章建筑。该企业长期闭门生产,谢绝参观,喷漆气味刺鼻,特别下午5-7点气味更大,污水直接通过小排河进入文岩排渠,附近地下水严重污染,杨树落叶死亡。附近居民敢怒不敢言。这样的企业,环评手续却齐全,自称背后有人。据说是县环保局某领导投资入股的。环保局有渎职失职行为。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属实。1.“企业长期闭门生产,谢绝参观”属实。该企业建在乡村,为了安全和消防工作,防止其他无关人员进入厂区,企业制定了严格的出入管理制度。2.“喷漆气味堪不忍闻,特别下午5-7点气味更大”不属实。该厂生产工艺中无喷漆工序,现场检查未发现喷漆设备及漆桶,也没有喷漆痕迹。3.“生产污水直排文岩渠,地下水严重污染”不属实。现场检查,该厂生产过程中不产生生产废水,厂界四周未发现排污口和排污痕迹,周边树木长势良好,无落叶死亡现象。4.“厂房是违章建筑。”不属实。经查,该厂位于葛埠口乡白寨村南,系租赁闲置厂房,建设符合葛埠口乡总体规划。5.“环评手续、投资入股”问题,经查,该厂2017年9月委托郑州泓腾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10月12日经县环保局备案公示。7月1日,原阳县纪委监察委专案组对案件进行调查,未发现举报内容所反映的情况,并出具书面调查情况报告。
处理及整改情况:7月5日县环保局委托第三方对其废气进行监测,将严格按照监测结果进行处理。
问责情况:无。
八、辉县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300088
反映情况:投诉人是环保局的职工,局里有1个局长5个副局长,配备4个副局长助理,前局长司机和通讯员由前局长带来本局,没几年就被安排到办公室主任和所长职位,副局长的侄子也被安排到所长职位,任人唯亲,部分所长无执法证件就上岗了,让有经验的同事闲置不用。局长长期开会说经费紧张、拖欠员工工资不给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却投资十几万在局里建设篮球场,并在局里大肆装修,不管工人生计。投诉人希望自己的请求能得到处理。
调查核实情况:1.反映局领导配备问题部分属实。根据辉县市委、市政府研究,并按程序由组织部门任命,目前,辉县市环保局有1名局长、党组书记,2名副局长,2名副主任科员,1名副科级干部(参与分工)。由于攻坚和业务工作任务繁重,为保障各项工作运转、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经局党组2次会议研究,一致同意从后备干部中挑选4名同志协助局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工作。2.任人唯亲问题部分属实。反映问题中的前局领导司机、通讯员、侄子均有在市环保局工作的。2017年2月辉县市环保局出台了《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考试调配工作方案》,通过公开报名、全员考试、竞岗演说、民主测评、党组研究等程序,经过公开选拔,被任命到相关职位。3.反映无执法证件上岗问题不属实。经调查,现任乡镇环保所所长均有执法证,均为持证上岗。4.反映拖欠员工工资不给员工办理养老保险等问题部分属实。(1)反映“拖欠员工工资”不属实。今年以来工资已发放到5月份,均为正常发放。(2)反映“不给员工办理养老保险”部分属实。目前35名财政供养人员参加养老保险,自筹人员养老保险金未缴纳(按我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改革第二批一并进行,目前社保政策尚未出台)。(3)反映“在局里投资建设篮球场”不属实。篮球场是由新乡市仲达塑胶电子有限公司捐赠的。2017年“塑胶毒跑道”事件后,该公司针对学生健康,研发了悬浮式拼装地板,为验证该地板的安全性能,该公司为环保局捐赠铺设一块篮球场地,方便环保局在不同天气环境下进行实时环保检测。(4)反映“在局里大肆装修”不属实。今年对机关办公楼部分楼层实施了墙体涂白、铺设部分楼顶防水材料等修葺作业,并对部分布局不合理的房间进行了小型适度改造,实为改善办公环境条件的必要支出。
处理及整改情况:辉县市政府高度重视上述信访问题,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辉县市环保局自筹人员参加养老保险问题,责成相关部门尽快制定方案,解决辉县市环保局自筹人员参加养老保险问题。
问责情况:无。
九、辉县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067
反映情况:辉县市张村乡裴寨村裴小勇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到楚备窑村建大型沙场以及楚备窑山开山,沙场白天停晚上生产,将楚备窑河道里沙石采走后,就转向楚备窑挖山。
调查核实情况:1.反映没有手续,白天停晚上生产问题。7月3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经调阅该企业有关手续,该项目2016年12月26日通过辉县市环保局备案。2018年春节后一直停产至今。2.反映“将楚备窑河道里沙石采走后,就转向楚备窑挖山”问题,经查,该企业按照辉县市水利局《关于辉县市黑鹿河河道疏浚实施方案的批复》要求,按照实施方案对黑鹿河圪料厂以上河段进行疏浚治理,按照工程需要实施土石方挖运用于填平沙坑,其余的废弃料清理出河道进行利用。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成张村乡、矿管局、环保局加大对该企业监管督查频次,加强联合执法工作力度,采取强力措施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问责情况:无。
第35批
一、卫辉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140
反映情况:卫辉市卫辉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明目张胆地破坏柳树岭、定沟原生态植被(定沟村至五苗站至桑园破坏古长城段、五苗站东西山头及村后山头、龙凤岭避暑山庄后山头)。要求立即停止施工破坏行为,恢复原生态植被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内容部分属实。该公司东拴马48MW风电项目,各项施工手续完善。柳树岭、定沟地段位于该项目单位《使用林地审批同意书》审查同意范围内,该项目单位向河南省林业厅已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257.8万元。已对施工结束的“定沟村至五苗站、五苗站东西山头及村后山头”部分路段生态植被进行了阶段性恢复。
处理及整改情况:由卫辉市农林局做好该项目生态植被恢复的督导工作,确保在该项目工程结束后,督促项目单位及时高标准恢复生态植被。
问责情况:无。
二、原阳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148
反映情况:新乡市原阳县大宾乡高明古村新型社区南十几米,有一个违法不合格的煤球厂,2017年9月27日向省环境保护厅信访办反映过,至今没有依法处理(因省城公安系统姓屈的原阳人,给原阳县有关干部打招呼)。原来这个村有5家打煤球的,因离生活区太近,都被政府给取缔了。新建煤球厂是有严格要求的,上级政府有文件明确规定,远离生活区500米以外,这个违法煤球厂就建在农村新型社区南有几十米远。乡政府知道建这个煤球厂不合法,并委托村委会和煤球厂老板签订一份“不赔偿”协议书。遇到刮风天和车来车时扬尘满天飞,屋内包括锅里、碗里都是粉尘,不符合环境保护,给人民健康带来了严重危害,群众都苦不堪言。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属实。现场检查该企业正在生产,发现企业生产现场存在脏、乱现象,雾泡除尘设备没有工作,车间喷淋设备没有打开,由于当天没有风,没有出现扬尘。经测试,其车间喷淋设备、雾泡除尘设备、车辆冲洗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原料煤晾晒场地原料煤未完全覆盖到位,围档太低。经现场询问,该洁净型煤配送中心由于市场原因,每天加工洁净型煤不到10吨。1.反映的“新乡市原阳县大宾乡高明古村新型社区南十几米,有一个违法不合格的煤球厂”不属实。经过现场测量,该配送中心的原料煤晾晒场距高明古村荣花园小区最近的距离为30米; 2017年3月,县国土局出具了地类证明,证明该项目使用土地为建设用地。2017年6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出具了符合规划要求的规划意见。2017年8月,县发改委出具了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2017年9月,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其办理了营业执照。2017年11月,原阳县环保局出具了关于原阳县记国洁净型煤加工配送中心年产50000吨洁净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综上所述,记国洁净型煤加工仓储配送中心是合法的。(2)反映的“向省环境保护厅信访办反映过,至今没有依法处理”,经询问该配送中心法人代表谢记国,该配送中心从未接受过省环境保护厅信访办关于此类问的调查。也没有找人给原阳县有关干部打招呼,更不认识省城公安系统姓屈的原阳人。(3)反映“村有5家打煤球的,因离生活区太近,都被政府给取缔了”属实。2016年先后取缔了无证的非法煤球厂24家,其中包括高明古村原来的5家无证非法煤球厂。(4)反映的“新建煤球厂上级政府有文件明确规定,远离生活区500米以外”不属实。经查省、市相关文件,对新建煤球厂是有严格要求,但对远离生活区没有明确要求。(5)反映的“不赔偿协议书”问题属实。经查,谢记国确实和村委签订了 “不赔偿”协议,准确的说是一个证明材料,其证明材料的真正目的是因为高明古村紧临新国道107,为了将来开发不出现其它方面的阻力,村委会为谢记国出具了一份证明材料,如果该土地集体占用时,该配送中心必须无条件拆除。同时谢记国也签了一份承诺书,内容和证明材料是一个意思。(6)反映的“粉尘污染,群众都苦不堪言”属实。现场检查时,发现企业生产现场存在脏、乱现象,雾泡除尘设备没有工作,车间喷淋设备没有打开,经测试,其车间喷淋设备、雾泡除尘设备、车辆冲洗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原料煤晾晒场地原料煤未完全覆盖到位,围档太低,有造成扬尘的隐患。随即对该企业北边的高明古荣花园小区居民进行调查走访,经工作人员调查走访高明古荣花园小区一排1户范素叶、一排5户李梦、一排8户张文云、高明古村村委主任张本胜,未了解到因该项目的扬尘对该村的村民造成严重影响,也没有村民向村委主任张本胜反映过类似的问题,并分别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处理及整改情况:1.下发了停产整改通知书,要求全部整改到位经验收后再生产;2.将原料煤全部运到生产车间,外边不准留有原料煤;3.将生产没有完全封闭的地方全部封闭到位。截止7月7日,上述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1.该项目的原料晾晒场地里面的原料煤已全部运到生产车间,不会再因为刮风而出现扬尘;2.对车间内密闭不严的地方进行了全部封闭,确保有效密闭防止扬尘外逸。
问责情况:给予原阳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委员会工业股股长焦玉海同志诫勉谈话。
三、新乡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20035
反映情况:现在环保强调一岗双责,大家都来抓环保,好事啊!最近出台了《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法规的形式规定了各部门的环保职责,从制度上避免了部门间的推诿扯皮。但从网络平台上了解到,《条例》执行的并不好,比如:关于城区餐饮油烟问题,新乡、焦作、信阳、三门峡等城市很多群众有这方面投诉和反映,城管部门不去积极处理,而是推诿;还有交通道路扬尘污染,城区的都不错,城外的特别是县道、乡村,管理的还有很大差距。建议督察组到部门督督政,看看城管、交通等部门是否清楚自己有哪些法定环保职责,是否落实。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情况属实。1.反映的 “《条例》执行的并不好”问题不属实。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开打以来,新乡市针对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复杂性、动态性和反复性,强化领导机制,推动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常态化。在全省首家出台了《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组织、宣传等党委职能部门和38个政府组成部门、直属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建立了环保领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把责任层层分解,压力层层传导,严防“上热下冷”,严防责任高位截瘫、层层衰减。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各县(市、区)、各部门都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全市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员干部带头抓、人民群众共同抓”的工作合力。2.反映的“不积极处理,推诿;城区不错,城外有很大差距。建议督察组到部门督督政,看看城管、交通等部门是否清楚自己有哪些法定环保职责,是否落实。”问题,经查属实。(1)关于城区餐饮油烟问题。存在问题是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后油烟的排放是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食药监部门没有相应的检测机构、检测人员、检测仪器等条件,缺乏技术支撑和手段来判定油烟排放是否符合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如果餐饮服务单位存在油烟排放超标、未建立净化装置的维护保养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食药监部门目前的法定职责,以及所执行法律法规适用的范围中没有相关规定,对其违法违规行为束手无策、无法可依,达不到有效规范、打击违法的目的。2.关于道路扬尘污染问题。存在问题是县(市)、城乡结合部道路清扫标准不到位,便道、街巷机扫、清扫冲洗不足,与主次干道标准仍有差距。3.关于县道、乡村扬尘污染问题。存在问题是日常保洁全靠人工清扫,造成保洁效果差,降尘效率低。
处理及整改情况:1.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市食药监局、城管局、环保局以此次群众反映为契机,举一反三,全面组织排查整改。2.要求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油烟治理专项检查,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整治效果。3.重点督促各县(市)落实“以克论净、深度清洁”道路清扫保洁标准,保证县(市)城区道路整洁、无扬尘。
问责情况:无。
四、辉县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7010040(*)
反映情况:辉县市南冀庄村明德皮业,环评手续上显示是用羊皮狼皮生产成品,实际上2016年以来一直使用的是狗皮,从毛皮开始,每天生产一万五千张,排放污水400吨,含镉的污水20吨,狗皮油渣8吨左右,出厂做地沟油。2017年11月20日向市长热线反映,胡桥乡环保所一位姓朗的副所长回复说已经停产半个月了,实际该厂一直在生产。因为督察工作马上结束,该厂现在正在进料,马上就要恢复生产了。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多次,一直未解决。希望相关部门去查该企业11月份电费,因为相关部门11月份回复已经停产了。
调查核实情况:1.反映明德皮业排放污水,出厂做地沟油问题部分属实。调查组现场检查,该公司生产使用的原料为山羊皮,从养殖户处收购。未发现使用狗皮现象,也不存在利用狗皮油脂做地沟油的问题。2.反映举报回复和一直生产问题部分属实。该企业有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手续,且不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管控名单内,在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情况下,允许依法正常生产。查阅该企业2017年11月份用电量为5069.4度,2017年12月份用电量为15712.8度,可以看出该企业2017年11月份停产时间较长。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成环保局、胡桥办事处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增加监管频次,督促该企业严格按照2018年5月11日新乡市专家组对该公司制定的《水环境综合整治技术评估意见》进行深化整改。
问责情况:无。
五、辉县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086(*)
反映情况:新乡市卫辉市太公镇郭坡村与辉县市张村乡交界的界排沟内,不法商人利用地形隐蔽的优势,陆续建了六七个石灰窑昼夜不停生产白灰,已经不止六、七年了。1.边界山沟内六、七个黑石灰窑,在不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靠山吃山大量无证违法开采石灰石资源,利用煤炭昼夜不停烧制白灰,山地挖的千疮百孔。搞得附近黑烟滚滚白灰漫天飞,污染严重村民叫苦不迭。2.2015年一2018年期间,附近的无业人员杨双祖(电话18749193686)组织的其它无业人员数十人上山,利用多台挖掘机、铲车设备狂乱开挖石头几十万吨,好好的山地被挖的一片狼藉,大量植被被破坏,水土流失严重。期间村民多次制止并向卫辉市太公镇政府、地矿局等多家部门反映此事,依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内容属实。1.部分属实。卫辉市太公镇郭坡村与辉县市张村乡交界的界排沟内共有有4家石灰生产企业。辉县市两家石灰生产企业至今生产已经超过7年。2.部分属实。四家石灰企业均办理了环评手续,并经环保部门批准验收。目前均处于停产状态,公司建有脱硫塔,收尘器及全厂区覆盖式喷淋,不存在黑烟滚滚白灰漫天飞的情况,但料棚已损坏严重,大量物料露天堆放,确实对空气质量有一定影响。3.部分属实。2018年7月5日,卫辉市地矿局执法人员现场查看,未发现无证开采现象。调查卷宗,2017年3月卫辉市地矿局执法人员巡查中发现郭坡村杨双祖在春江矿区范围内无证开采矿产资源,执法人员立即对其进行制止,并根据法定程序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该案于2017年5月17日结案。2017年9月,市地矿局接到春江集团举报称“有人在其矿区范围内进行无证开采”,地矿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违法当事人杨双祖,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开采行为,并于2017年9月25日进行立案,该案于2017年11月7日结案。
处理及整改情况:辉县市、卫辉市政府将加大对上述石灰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私挖乱采行为,督促企业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行,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问责情况:无。
六、辉县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119、X410000201807020059、X410000201807020023、X410000201807020060、X410000201807020065、X410000201807020066、X410000201807020068、X410000201807020069
反映情况:与“新乡市辉县市孟庄镇涧头村南头,欧凯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从事包装装璜印刷品印刷。该公司环评手续存在严重批建不符,设备增多,型号不符,擅自扩建生产线。未按照要求进行提标改造。废油桶没有危废处理联单,也没有专项储存,在厂里任意堆放,任意卖给别人。环保形势一紧,该厂关起门偷偷生产,污染防治设施常年不运行,挥发性有机物肆意直排,气味刺鼻,老百姓去厂里反应,负责人态度蛮横,说自己认识领导,告到哪里都没事”内容相似。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内容属实。1.反映严重批建不符,擅自扩建生产线问题部分属实。经查,公司年产3000吨塑料包装膜项目2017年9月30日通过辉县市环境保护局备案公告。2018年7月2日,现场对公司生产设备进行核查,发现生产车间1台已闲置不用的流复机不在该公司环评报告设备名录内,并且这台流复机也未办理其他任何环评审批手续,属于批建不符的情况。2.反映未按照要求进行提标改造问题不属实。经查,公司印刷和复合工序配套建设有吸附处理设施能够正常运行,达标排放,目前该公司未接到上级有关部门对其下达有提标和改造等治理要求。3.反映废油桶没有危废处理联单,任意堆放,任意卖给别人问题不属实。经查,公司建设有危险废物储存间,签订有危废处置合同,建立有危废管理台账,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墨桶等均存放于危险废物储存间内,未发现该公司将废油墨桶在厂里任意堆放,任意卖给别人的情况。4.反映偷偷生产,挥发性有机物肆意直排,气味刺鼻等问题,内容不属实。经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印刷工序和复合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检测结果均显示排放浓度满足印刷行业有机废气排放口标准要求。另外,经走访周围群众,均反映未发现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污染防治设施不运行的情况,也未闻到刺鼻等难闻的气味。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令该公司立即对该流复机进行拆除,目前闲置不用的流复机拆除到位。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问责情况:无。
七、辉县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112
反映情况:常村镇沿北村李学民和常北村郭海宾,在沿北村支部书记马宝民和李顺安的支持下,去年12月份和今年6月份用钩机乱挖乱采,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卖出的石头大约2万多吨,地址在沿北村西山和百间寺村交界处,属于沿北村地盘(五龙山北围墙外二百米处),李学民对外说,如果有人举报,矿产局会提前通知他,然后让钩机提前开走,等检查走了会继续挖石头。最多的时候有五六台钩机,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无法无天的开采。
调查核实情况:1.反映乱挖乱采,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部分属实。7月4日,调查组对上述举报区域进行现场勘察,发现在五龙山北围墙外二百米处确有一采石坑,经查,该采石坑为国胜采石场遗留的矿坑,该采石场已于2007年关闭取缔。调查组走访当地村民,村民反映:在国胜采石场拆除后,当地村民因自建房屋和修建围墙也在此采石,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同程度破坏。调查组对沿北村村民李学民和常北村村民郭海宾进行询问,两村民均否认曾在沿北村和百间寺村交界处有乱挖乱采行为。调查组询问沿北村支部书记马宝民和沿北村村民李顺安,两人均否认曾支持过李学民和郭海宾的乱挖乱采行为。2.反映无任何手续,无法无天开采等问题不属实。经查,现任常村矿管所的六名执法人员均是2018年3月份人事调整后到常村工作的。市矿产局纪检监察室对常村矿管所六名执法人员进行谈话,六名执法人员称均不认识马宝民、李顺安、李学民、郭海宾四人,未发现有案件所述“提前通知”的情况。常村矿管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也未发现该处有非法开采及乱挖乱采行为。
处理及整改情况:将责成矿管局加大对该区域执法检查巡查频次,加强联合执法监管力度,对私挖盗采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加强对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对违法开采行为查处不力的责任人员严肃问责,确保矿产资源依法依规有序开采。
问责情况:无。
第36批
一、辉县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20132
反映情况:反映问题与第34批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199(*)、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040内容一致。
1.反映严重批建不符,擅自扩建生产线问题部分属实。经查,公司年产3000吨塑料包装膜项目2017年9月30日通过辉县市环境保护局备案公告。2018年7月2日,现场对公司生产设备进行核查,发现生产车间1台已闲置不用的流复机不在该公司环评报告设备名录内,并且这台流复机也未办理其他任何环评审批手续,属于批建不符的情况。2.反映未按照要求进行提标改造问题不属实。经查,公司印刷和复合工序配套建设有吸附处理设施能够正常运行,达标排放,目前该公司未接到上级有关部门对其下达有提标和改造等治理要求。3.反映废油桶没有危废处理联单,任意堆放,任意卖给别人问题不属实。经查,公司建设有危险废物储存间,签订有危废处置合同,建立有危废管理台账,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墨桶等均存放于危险废物储存间内,未发现该公司将废油墨桶在厂里任意堆放,任意卖给别人的情况。4.反映偷偷生产,挥发性有机物肆意直排,气味刺鼻等问题,内容不属实。经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印刷工序和复合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检测结果均显示排放浓度满足印刷行业有机废气排放口标准要求。另外,经走访周围群众,均反映未发现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污染防治设施不运行的情况,也未闻到刺鼻等难闻的气味。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令该公司立即对该流复机进行拆除,目前闲置不用的流复机拆除到位。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问责情况:无。
二、辉县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20155(*)
反映情况:辉县市马力搅拌站位于辉县市洪州乡政府东,该站原来是一个机制砂厂,据查该站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未在发改委备案、未进行相关环评审批,无环保设备),在无手续情况下便一直处于生产状态。1.该站制砂过程中,存在严重的扬尘及排污情况,因该站处于河道旁,排出的带淤泥的污水致使河道堵塞,现当地已进入主汛期,如洪水来临,将造成严重的后果。2.该站原料来源于河道卵石,辉县市已明令禁止采挖河道,加上现在我市对小散乱企业进行集中整顿,请求对该站进行查处。3.该站违反规定露天堆放砂石原料及成品,一刮风便漫天扬尘,不要说建料库遮蔽,就是连基本的用网遮蔽也未做,4.查处谈何容易,在查处之时该站立马处于停产状态,并且会收到来自于洪洲乡政府某两位领导的特殊交代,更有甚者,直接要求走个过场。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问题属实。反映问题的地点为辉县市马力机制砂有限公司和辉县市马力商砼有限公司两家企业。7月4日,调查组现场检查时,上述两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马力机制砂有限公司2018年5月经辉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未办理环保手续,该砂厂生产设备全部位于密闭厂房内。马力商砼有限公司年产30万方混凝土项目2017年9月经辉县市环保局清改备案,搅拌站行业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企业,在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搅拌站允许正常生产,符合有关环保要求。1.问题1不属实。该企业2018年5月被停电后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生产环节全部在密闭厂库内进行,污泥废水排入厂区内沉淀池,不存在淤泥污水致使河道堵塞的现象。2.问题2属实。2018年5月,洪洲供电所对该砂石厂采取了断电措施,要求该砂石厂按《通知》要求完善相关手续,目前该砂石厂仍处于断电停产状态。3.问题3属实。辉县市环保局2018年5月18日因该企业砂石料堆露天堆放未采取覆盖等防尘抑尘措施,对其做出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该企业于5月21日履行了处罚并对砂石料堆采取了严格覆盖措施。4.问题4不属实。经联合调查组调查走访,未发现洪洲乡政府人员参与该砂石厂生产经营以及为其生产经营提供方便事宜,并附有调查组调查材料。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成工业办、供电所、环保所加大对该机制砂厂监管督查力度,在该机制砂厂未按照《通知》(辉政文〔2018〕23号)要求整改到位前,坚决不予放电。同时,加大对马力商砼有限公司的检查巡查频次,督促该企业按环保要求组织生产,严厉查处其环境违法行为。
问责情况:无。
三、辉县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30012
反映情况:与“新乡市辉县洪洲乡乡政府东马力搅拌站和沙石厂,依靠采挖河道沙石生产,其他搅拌站都停工的情况下,就这个搅拌站还一直生产,无任何手续,跟环保打游击战,一检查就停,一走就继续生产。去年又购置了一套180混凝土生产线,并添置了运输车。”内容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1.反映采挖河道沙石生产问题属实。7月2日,调查组现场检查时,搅拌站和沙石厂均处于停产状态。2018年5月,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辉县市进一步规范整治机制砂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洪洲供电所对该砂石厂采取了断电措施,要求完善相关手续,目前该砂石厂仍处于断电停产状态。2.反映这个搅拌站一直生产问题不属实。搅拌站行业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企业,在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搅拌站允许正常生产,符合有关环保要求。3.反映无任何手续问题部分属实。辉县市马力商砼有限公司2017年6月办理营业执照,2017年9月经辉县市环保局清改备案。辉县市马力机制砂有限公司年产50万方机制砂项目2018年5月经辉县市发改委备案,2018年5月28日办理营业执照,无环保手续。4.反映打游击战和扩大生产问题不属实。调阅市环保局对该企业的监管记录,该企业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不存在跟环保打游击战行为。该企业生产线建设与环评报告相符,不存在私自购置180混凝土生产线行为。调查组询问该企业负责人,该企业负责人马力称去年确实添置了2台混凝土运输车,企业是按照生产能力和市场需求合理添置的,符合常理。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成工业办、供电所、环保所加大对该砂石厂监管督查力度,在该砂石厂未按照《通知》(辉政文〔2018〕23号)要求整改到位前,坚决不予放电。
问责情况:无。
四、凤泉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30014(*)
反映情况: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被河南省列为重金属污染防控区,炼镉、炼铜以及化工厂太多,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随意排放,严重污染。这里还是全国闻名的电池造假基地,到现在还有最少或明或暗30多家电池厂,批的手续是锂电或镍氢,但好多还在造镉镍电池,如华洋电池厂、恒基新能源、永信等等电池厂。有人把倒腾电池废料当成了一门生意,从全国各地收集来的电池废料,挑拣后把有用的卖了,没用的到处扔田地里、小河里,其中有张跃林、张瑞晓、崔老二、王小闹等人,还有的干脆注册了公司,如南光、超科、宏升等等废料公司,这些公司根本就合法手续。区政府、环保局不但不管,还居然搞了个电池工业园,明目张胆支持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专案组调查,情况属实。1.反映“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被河南省列为重金属污染防控区,炼镉、炼铜以及化工厂太多,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随意排放,严重污染”。举报内容基本属实。按照《河南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凤泉区被列为河南省重金属污染防治的重点防控区之一。为此,凤泉区政府编制了《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市政府对该规划进行了批复,我区组织了实施。截止目前,列入《凤泉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规划项目中“污染源和区域综合治理类”、“产业淘汰退出类”、“限期治理”类和“清洁生产项目”类的13家企业,只有予星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和万博铜业有限公司正在生产,其他11家企业已自然停产多年或不复存在。现就举报件提到的炼镉、炼铜以及化工行业的现状调查如下:1.涉镉行业:经查,全区范围内未发现有正在生产的涉镉企业,经过对村两委会、镇工商所、环保所及群众的大量走访调查,认定从2005年至2013年,大块镇先后存在过11家涉镉企业,存在时间最长的企业不超过1年,区、乡(镇)两级政府及时对这些企业进行了取缔,目前无一家反弹。2.炼铜行业:目前我区只有予星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一家为铜冶炼企业,新乡市七星铜业有限公司、新乡市恒鑫铜业有限公司和新乡市万博铜业有限公司为铜压延加工企业。四家企业均在2016年通过了清改备案。四家企业均为我区监管的重点工业企业,每年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均达标。3.化工行业:大块镇共有化工企业11家,分别为:新乡市恒基化工有限公司、新乡市东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新乡市华幸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新乡市第七化工有限公司、新乡市星光化工有限公司、新乡市百信化工有限公司、新乡市三鑫科技有限公司、新乡市莹辉印刷材料有限公司、新乡市伟业化工有限公司、新乡市鑫磊助剂有限公司和新乡市嘉明科技有限公司等。其中有环评审批企业5家,清改备案类企业6家。11家化工企业全部涉气,其中涉水企业1家,涉渣企业3家,每年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均达标。2. 反映的“这里还是全国闻名的电池造假基地,到现在还有最少或明或暗30多家电池厂,批的手续是锂电或镍氢,但好多还在造镉镍电池,如华洋电池厂、恒基新能源、永信等等电池厂”部分属实。大块镇目前共有电池制造企业25家,其中锂电池3家,锌锰电池3家,镍氢电池19家,无涉镉电池企业。举报中提到的“华洋电池厂、恒基新能源、永信”等企业,通过工商部门的信息查询和区环保局、大块镇政府相关人员的摸底调查,情况如下:华洋电子电源厂以前生产镍氢电池,由于市场及经营原因,该已企业在2015年破产倒闭,现场为空院;恒基新能源,通过工商部门的查询、核实和对大块镇14个行政村的排查,确定大块镇不存在名称为“恒基新能源”的企业;永信电源材料有限公司2006年3月8日成立,由于该企业进行转型升级,2009年11月10日新注册成立了新乡市永信新能源有限公司,目前该企业镍氢电池项目因市场原因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该企业有生产镍镉电池的行为。锂离子电池项目正常生产,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3.“有人把倒腾电池废料当成了一门生意,从全国各地收集来的电池废料,挑拣后把有用的卖了,没用的到处扔田地里、小河里,其中有张跃林、张瑞晓、崔老二、王小闹等人,还有的干脆注册了公司,如南光、超科、宏升等等废料公司,这些公司根本就合法手续。”(1)电池废料乱扔问题。经各级网格员认真细致地排查,大块镇区域内没有发现电池废料到处扔田地里、小河里的现象。(2)倒腾电池废料人员问题。通过公安部门户籍系统查询,并经对14个行政村的走访调查,无法确认张瑞晓、崔老二、王小闹等三人的身份信息。张跃林系大块镇小块村人,通过与小块村委会和张跃林本人调查了解后得知,张跃林大约于2005年左右在网上发布一条收购库存碱性电池的信息,但未收到响应信息,网上信息也未撤销,本人现从事电池经销工作。(3)对南光、超科、宏升等废料公司的调查情况。南光公司:通过工商部门提供的信息显示和14个行政村环保网格员的排查、确认,大块镇不存在名称为“南光”的任何企业;超科公司:公司2007年12月28日成立,经营镍氢电池、电源材料冲压件生产销售。由于该企业进行转型升级,2015年1月7日新注册成立新乡市超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原新乡市超科电源材料有限公司相关手续停用),经营锂离子电池生产,移动电源组装、电池、电子产品、电池材料销售,目前该企业正常生产。经检查,未发现该企业有生产镍镉电池的迹象;新乡市凤泉区宏升纺织厂2008年4月7日成立,经营合线加工。4.反映的“区政府、环保局不但不管,还居然搞了个电池工业园,明目张胆支持污染”问题所指的“电池工业园”应为“新乡市动力电池专业园区”。2017年,凤泉区委、区政府为了推动电池产业转型升级,根据新乡市委市政府成立十大先进制造业专业园区的总体部署,在凤泉产业集聚区的基础上成立了新乡市动力电池专业园区,是动力电池、电池材料及配套产品规模化生产基地。
处理及整改情况:近几年来,区环保局在加大日常监管的同时开展了“执法双随机”活动和“专项执法大检查”活动,共组织现场监察310余人次,共查处各类环境问题42起,其中立行立改的36起,立案查处的7起,处罚金额19万元。
问责情况:无。
第37批
一、辉县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30045
反映情况:新乡市辉县市百泉、韭山倾倒工业垃圾及废渣,曾给环保局反映过,至今无果。
调查核实情况:1.百泉、韭山倾倒工业垃圾及废渣问题部分属实。7月4日现场检查,百泉镇韭山(王家庄村东北600米处)存在堆放建筑垃圾(不属于工业垃圾或废渣)情况,是百泉镇王家庄村堆到此处用于填坑铺路,未及时推平,影响了视觉观感。2.“曾给环保局反映过,至今无果”问题,经调查,环保局并未接到群众反映上述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成百泉镇王家庄村委会立即整改,要求2日内完成。2018年7月6日18:00已整改完毕。
问责情况:无。
第38批
一、辉县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30099
反映情况: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驻地在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薄壁镇,营区附近有一大型养鸡场,其处理鸡粪不当,导致我部和附近村庄整日臭气熏天,此情况严重影响我部官兵正常工作训练,也与当前政府环保工作的理念不符。我部和该养鸡场多次协商未果,向当地环保部门举报也未得到较好的处理,因此向督察组反映该问题,望该问题能够得到督察组的监督,受到地方有关部门的重视,妥善解决此事为盼。
调查核实情况:1.反映“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驻地在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薄壁镇,营区附近有一大型养鸡场。”问题属实。现场勘察,该公司位于薄壁镇铁匠庄村西640米处的山坡上,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驻地营区位于该公司直线距离2000米的北部山坡上。2.反映“其处理鸡粪不当,导致我部和附近村庄整日臭气熏天,此情况严重影响我部官兵正常工作训练,也与当前政府环保工作的理念不符”问题部分属实。该公司采取全自动化机械清粪方式,粪便由传送机械直接进入发酵车间,然后进行生物接种有氧发酵无公害处理后,企业自行消纳处理,符合环评批复要求。调查组对该公司下风向铁匠庄村的10户居民进行走访,均反映在有西北风的天气状况下偶然有异味,但不影响居民生活。3.反映“我部和该养鸡场多次协商未果,向当地环保部门举报也未得到较好的处理,因此向督察组反映该问题,望该问题能够得到督察组的监督,受到地方有关部门的重视,妥善解决此事为盼”问题不属实。现场询问该公司负责人王在军,王在军称本人就养鸡场是否影响官兵生活训练等有关事宜,曾于2016年7月主动到部队营区与该部政委沟通,该部政委并没有提出任何异议;2017年9月,王在军又委托养鸡场负责人王中霞前去与该部政治部赵主任沟通养鸡场是否影响官兵生活训练等有关事宜,该部赵主任亦没有提出任何异议。经查,市环保局有关信访窗口近期也未收到该部关于养鸡场的投诉信息。
处理及整改情况:1.针对养殖行业易产生异味的特殊情况,该企业自主追加环保设施投资300余万元建设密闭式发酵车间4500平方米,目前已完工。下一步将建设自动化发酵设备和造粒设备,预计8月底完成。2.要求该公司加快自动化发酵设备和造粒设备建设安装进度,尽快投入使用。同时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督监管频次,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最大限度减少养殖气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问责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