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35批补充公示1)
一、卫滨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130
反映情况:我今天举报新乡市环保局监管不力、包庇纵容,曾反映卫滨区大召营李西成非法回收铅酸电池,受理编号X4100002018001866,对公示结果说举报不实极为失望:1、李西成一直非法回收铅酸电池,打游击,白天关门晚上回收。2、李西成非法回收铅酸电池一是没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二是没有环评手续,三是回收的旧电瓶去向不明,卖到没有手续的小铅厂,四是没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五是没有使用危险废物规定车辆。李西成在环保局有关系一举报他马上就知道然后开始转移旧电瓶,打扫卫生,销毁证据。3、李西成与2018年6月27日凌晨1点雇车牌号为豫G76671的非法车辆,转移旧铅酸电池30多吨,拉往焦作市武陟县一个非法炼铅厂。另附图两张,位置显示:1、卫滨区大召营村天惠家具城对面路往里走路东;2,大召营中学南侧。(附照片)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举报人反映的内容属实。新乡市7月2日接到该信访举报件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迅速将案件交办至卫滨区;同时,由市纪委监察委驻市安监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市安监局、环保局、人防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配合查处,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办。经查,该案件属实。1.“我今天举报新乡市环保局监管不力、包庇纵容”的问题正在查处中。市纪委监察委驻市安监局纪检监察组已对市环保局“监管不力、包庇纵容”的情况开展调查。2.“曾反映卫滨区大召营李西成非法回收铅酸电池,受理编号X4100002018001866,对公示结果说举报不实极为失望”的问题不属实。根据上级领导指示,该案件由卫滨区人民政府牵头负责办理,其他各职能部门配合。经查:(1)卫滨区行政区划中无大召营镇(乡)村,大召营镇(乡)村位于新乡县辖区。(2)经新乡市公安局胜利分局、铁西分局和南桥分局查询,卫滨辖区户籍人口中没有叫李西成的人。(3)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的案件中查询,未发现有受理编号为X4100002018001866的转办件。3.“车牌号为豫G76671的车辆”情况属实。经市公安机关对豫G76671车辆查询,该车辆所有人:辉县市共诚运输有限公司;登记住所:辉县市孟庄镇小蒲水村;车身颜色:蓝;车辆类型:重型自卸货车;车辆品牌:福田。4.“李西成于2018年6月27日凌晨1点雇车牌号为豫G76671的非法车辆,转移旧铅酸电池30多吨,拉往焦作市武陟县一个非法炼铅厂”的问题正在查办。市公安机关经对李西成身份进行核查,全市共有3人,其中原阳2人、封丘1人。目前,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正在对该车辆和3名叫做李西成的人员进行排查。7月9日已找到车辆驾驶人王顺杰,经询问,王顺杰否认前往大召营运输过废旧电池、电瓶(询问笔录附后),目前未能证实举报中涉及的内容。
5.“其他”问题不属实。经新乡县环保局联合新乡县大召营镇政府,对举报地点进行排查,在大召营村天惠家具城对面和大召营中学南侧附近均未发现回收旧电瓶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